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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布对陈志钊处罚决定:下放梯队 罚款二万五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7月01日17:18  新浪体育
关于对陈志钊严重违纪的处罚决定1关于对陈志钊严重违纪的处罚决定1
关于对陈志钊严重违纪的处罚决定2关于对陈志钊严重违纪的处罚决定2

  新浪体育讯 因出国留洋等方面的问题和南昌衡源俱乐部闹的不可开交的陈志钊在今日终于接到了处罚决定。北京时间7月1日,南昌衡源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出文件——《关于对陈志钊严重违纪的处罚决定》。

  《决定》中写明:

  陈志钊于2011年离队至今未归,期间陈志钊曾经向中国足协提出《运动员工作合同》仲裁申请并通过媒体及网络指责俱乐部违约,直至中国足协以不符合仲裁条件为由不予受理后,其非但不尊重中国足协的裁定,且仍然拒不归队履行双方签订《运动员工作合同》所赋其义务。俱乐部基于陈志钊的前途和俱乐部的利益考虑,本着既满足其出国踢球的愿望,又减少或避免俱乐部利益受到损害的原则,多次透过各种渠道与其沟通并谈判,但其无视俱乐部利益和好意,一意孤行并通过家人继续透过媒体和网络歪曲双方谈判内容,强词夺理,混淆视听,对俱乐部先后两次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归队参加比赛和训练也置之不理。更为恶劣的是公然违反“在未经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的规定,多次代表其他俱乐部和球队参加比赛。为严肃法纪,提高运动员遵法守法意识,根据《运动员劳动合同》约定及俱乐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对陈志钊的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根据《运动员工作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陈志钊工作岗位,从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到俱乐部梯队工作并核定其梯队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

  二、根据俱乐部《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第一款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对陈志钊处以罚款25000元。

  为保障俱乐部合法权益,俱乐部还将根据陈志钊改正错误的态度和表现,保留要求中国足协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国际足联、亚足联等相关规定对陈志钊的行为做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俱乐部希望陈志钊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行,端正态度。在合同期内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接受教训并改正错误。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立即归队参加训练和比赛。

南昌衡源足球俱乐部

2011.07.01

  今年2月,葡甲费伦斯队决定免试训引进陈志钊,不过由于南昌方面拒绝放人,这桩转会也陷入僵持。陈志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拒绝再回到南昌衡源队中效力,而南昌主帅朱炯也表示,球队不再需要陈志钊。目前,这桩转会案也没有落幕,双方仍在僵持当中。

  今年23岁的陈志钊是今年国内足坛颇有希望的一名新星。自2009年加盟南昌队以来,一直表现出色。在2010赛季,陈志钊为球队出场28次打入10球,是帮助南昌顺利的保级的重要功臣。也正是凭借如此上佳的表现,陈志钊在南昌球迷心中的地位也是大幅提升。本赛季,南昌衡源仅以1胜2平7负的糟糕战绩名列中超积分榜最后一位,成为了降级大热,这样的处境也让南昌球迷们开始怀念起陈志钊。由于费伦斯队并不愿意为陈志钊支付20万转会费,目前他也陷入了一种无球可踢的困境。

  此前,南昌衡源俱乐部先后两次以书面形式通知陈志钊归队训练,但其并未理睬。直至今日,南昌衡源也终于发出文件宣布对陈志钊的处罚。(酥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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