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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昌恒源足球俱乐部主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5月13日17:16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足纪字[2011]012号

  关于对南昌赛区(南昌恒源足球俱乐部主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4月30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五轮第40场南昌恒源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昌市八一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照片及录像,因赛区安保组织不力,导致在比赛过程中少数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比赛结束后,部分观众之间发生冲突,并有少数观众围堵客队车辆,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南昌赛区予以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赛区加强组织和领导,引以为戒,切实重视赛区的组织工作,规范赛场秩序,确保稳定、安全的赛场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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