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8月7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十五轮第89场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理工大学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沈阳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及录像,在比赛进行到第84分钟时,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于明在纪律处罚期间,不执行处罚决定仍进入比赛场地。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加重处罚:
一、 禁止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于明进入2010年中甲联赛替补席2场(停赛至2010年中甲联赛第19轮);
二、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望各俱乐部从端正行业风气,重塑中国足球形象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共同努力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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