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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卓翔转会武汉进京告状 官员:不能成改革的牺牲品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12:17  足球-劲体育

  特约记者蒋浩报道 邓卓翔已经跟随鲁能队奔赴亚冠客场,但他身上的争议却在此时显得更加激烈。事实上,早在2月12日,中国足协规定的2010年国内职业球员转会截止前一个小时,湖北省足协接到了中国足协电话,告知湖北方面,由于国内球员转会日期截止,荣昊、邓卓翔两人将按自由身处理。原武汉俱乐部随即发表声明,并通过湖北省足协向中国足协发函,“如果他们坚持自由身的说法,那么大家法庭上见!”湖北省足协秘书长近日将携有关材料进行与中国足协面谈。

  由于荣昊、邓卓翔所在的武汉光谷俱乐部2008年因退赛被取消资格,加之足协的转会新政出台,不少人提出了两人已是“自由身”,不过对此,圈内一直存在争议。对于争议,武汉光谷退赛后,一直重申俱乐部虽退赛,但作为注册公司依然存在,湖北省足协是原光谷俱乐部第二股东,光谷俱乐部自愿将所属产权的球员转给湖北省足协下属的绿茵俱乐部,是一次股份公司内部产权转移。其中,包括郑斌、吴鹏、周恒、邓卓翔、荣昊等8名租借球员。不过,2月12日下午,中国足协官员口头表示,因为武汉俱乐部已被取消了注册资格,他们属下的球员就属于自由身,邓荣二人的转会将照此办理。果真如此的话,在这两桩转会中,绿茵俱乐部将分文不得。

  湖北省足协的一位官员十分恼火:“中国足协要让转会制度与国际接轨,我们能理解,但我们的利益不能成为转会改革的牺牲品。何况当时武汉俱乐部退赛已经给地区足球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现在两名国脚就这样说自由转会就自由了,湖北方面人财两空。”

  据原光谷俱乐部老总徐志强统计,两人身价在千万左右,更可怕的是,荣邓一旦成为自由球员,这就意味着所有租借的八名球员全部“自由”,将会引发多米诺效应。两名国脚突然“自由”,上千万的资产面临流失,“国有资产流失了,我没法交代。必须找中国足协要个说法,实在不行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此,原武汉俱乐部老总徐志强不得不委托省足协和绿茵俱乐部用公函方式向中国足协提出正式交涉。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起转会官司,很可能是中国足协一次“葫芦僧错判糊涂案”。因为在十几天前,同样是去年的租借球员,湖北绿茵俱乐部将原武汉队的吴鹏和周恒两人以180万左右的价格打包卖给重庆力帆,此事已通过了中国足协的认可。为何与其情况相同的荣昊和邓卓翔却成了“自由球员”,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国脚?

  鲁能通过中国足协让邓卓翔注册,绿茵俱乐部通过足协买卖了租借球员,双方都手握着铁一般的事实依据。徐志强表示:“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行业规定,不可能今天是这样,明天就那样,规则在中国足协这里如同儿戏。”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湖北省足协秘书长尹进波将赴京与中国足协交涉,他认为:“虽然按照中国足协的最新规则,荣昊和邓卓翔这样已经结束合同的球员虽然属于‘自由身’,但是具体到他们两人,情况则有些特殊,一方面这是特定历史时期和背景下的遗留问题,应该特殊对待;另一方面新规则施行也应该有一段缓冲期,不能什么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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