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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被查源于体制性溃败 爱福克斯之谜或成冰山一角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1月22日08:03  21世纪经济报道

  从传南勇失踪到被确认接受调查,仅仅一天时间。

  21日,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被辽宁公安机关专案组依法传讯消息获得官方证实。

  公安部进一步的消息显示,为了查清“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的几起重点案件”,南勇等人接受调查。

  这是自去年以来,中国足球反赌系列案件中涉及层级最高的大案。在过去几个月,中国足球反赌事件层层升级。反赌链条也逐渐清晰:从球员、裁判、俱乐部老总再到足协官员,越来越多的可能涉案者浮出水面,也让足球界令人瞠目结舌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中国足协性质上虽然是一个民间机构,但其实际掌门班子与体育总局下设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基本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南勇是中国足协副主席,但又是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这位扶正“中国足球掌门人”未满一年的足球大腕,也是一位正厅级干部。

  但对于率先开启职业化改革、厉行市场化运作长达18年的中国足球产业来说,或将由此打开一个巨大的缺口,寻找这些年市场失灵的种种症结。

  长期在中国足球前台走秀、又在后台频频施加影响的中国足协,长达多年的官商一体模式,已经衍生出了最坏的市场化以及最无效的管制样本。

  这是一张长期失控的物欲之网:巨大而诱惑的赌资、无稳定收入的球员、缺少投资回报的经营者,如今皆应声落马。

  从北京夕照寺街东玖大厦7层,中国足协所在的办公室往下俯看,起于18年前红山口的“职业化”改革走到今日,是如何一步步扭曲,症结未能寻找,污浊未能涤荡,改革还将漫长等待。

  “爱福克斯”之谜

  南勇涉案或直接起于爱福克斯案。

  不止一名足球圈人士告诉记者,广为流传的“爱福克斯”也许会揭开冰山一角。

  “爱福克斯”(IPHOX),是一家英国网络电话运营商,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下称“中超联赛”)2006年的冠名赞助商,当时双方签订的冠名费总额是600万欧元。

  以广告赞助支持联赛运营,是各国职业足球运动的通行做法。但在中国,这一过程“几乎没有人搞得清楚”。

  一位在中国足球协会甲A联赛(下称“甲A联赛”)时期就担任知名俱乐部市场总监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2003年,甲A联赛升格为中超联赛,“也没有太大的改变”。

  2009年1月,中超联赛有限公司(下称“中超公司”)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爱福克斯和中介代理方ACE公司。事由是自从2007年3月爱福克斯公司通过中介代理ACE向中超公司先支付60万欧元之外,再未收到对方任何的款项。

  对南勇不利的是,正是他代表中超公司与爱福克斯签约。中超公司注册成立于2006年4月14日,首任法人代表即为南勇。2009年,主管联赛的杨一民接任法人代表。

  根据中超联赛章程,这家注册资金200万的股份公司,负责中超联赛的市场开发运营。在公司的原始股权中,中国足协占36%,其余64%由参加中超联赛的16家俱乐部平分,名义上,他们共同掌控这块中国足球市场最黄金的资源。

  “公司的一切运营都遵循《公司法》和股东确认的章程。”1月21日,公司总经理吕峰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吕峰同时确认,针对2010年联赛的招商和日常经营工作仍在进行。“冠名商仍是倍耐力,但还有一些新的商务合作在洽谈中。”

  外界对公司运营却争议不止。“中超公司的格局里,俱乐部并没有多少话语权,一是持股太少,合计也达不到67%的否决底线;二是俱乐部并没有人事权,中超公司的日常工作并未有俱乐部人员参与。”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足球记者说。

  公司每年最大的进账,即是类似“爱福克斯冠名”的联赛赞助款项。但对赞助商的选择、谈判,往往由公司经营团队陪同担任法人代表的足协副主席出国考察决定。

  “相关合同条款,都会传真给股东审阅。”吕峰去年12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解释公司决定冠名权时的程序。

  《足球报》1月21日报道援引中超公司人士称,与爱福克斯的整个谈判过程是南勇具体负责,爱福克斯欠款后,南勇以其正在筹款为由,两次在主席会议上建议推迟起诉。

  “爱福克斯”是以中超公司为实体对联赛冠名权的第一次开发,当时公司核心班底的,来自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下称“福特宝公司”)经营二部的人员,该部门的负责人瞿郁明,亦成为中超公司首任总经理。

  “福特宝”恩仇录

  瞿郁明陪同南勇进行了与“爱福克斯”的招商谈判,但就在履行完一年工作合约后,瞿辞职而去,从此消失在足球圈。

  本报记者通过上海市足协、瞿在申花和中超公司时期密切接触的人士寻找,均未获得瞿郁明的消息。

  在“爱福克斯”之前,瞿郁明亦对中超联赛的经营涉入颇深,由于中超公司尚未组建,2004年开始的中超联赛,由足协下属企业福特宝公司负责经营开发。甲A联赛时期,瞿曾为上海申花俱乐部总经理郁知非的副手,为人低调。他2001年从申花去职,曾在辽宁俱乐部任总经理,尔后很快进入福特宝公司。

  在中国足球市场上,福特宝是另一只盘踞的大鳄。福特宝公司注册于1993年,据当时国家体委的批文,其目的为“推动足球市场化改革”。直至2009年改制,福特宝的账面,始终是中国足球圈内的疑团。

  福特宝成立时,甲A联赛由世界知名的体育运营商国际管理集团(下称IMG)负责推广,据当时的中国区总裁王应劝回忆,头五年甲A开发权的条件是“一年120万美元承包费,以后每年20%递增“的合同。”

  福特宝在IMG手中获取联赛的广告代理权,工商资料显示,职业化早期,福特宝账上不过几十万年营业额,1996年至2002年,年营业额从四五百万增长到一千余万,增长明显,其中主要增长源于对足球卡等产品的开发。

  此时的甲A联赛一片蓬勃。1998年底,IMG和中国足协的五年合同期满,后五年的续约承包金提高了十倍,一年达到一亿人民币。然而,这却是中国足球坠落轨迹的发端。

  “前五年赚了多少,后五年就赔了多少。”王应权公开表示。2001年后,联赛冠名经历多次波折,2002年,足协要求备战世界杯,联赛球队“只降不升”,该年联赛直播亦受到影响,当时的冠名商百事以违约为由与IMG解约。

  中超联赛开始后,足协钦定福特宝公司负责经营开发。2005年,福特宝没有找到赞助商,联赛被戏称为“裸奔”。然后才有了2006年孤注一掷的“爱福克斯”。前足协专职副主席曾公开称,2005年,俱乐部分红仅有50万元,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后历年的分红也不过数百万元。

  获得中超经营权后,福特宝公司营业额剧增,工商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5年,年营业额分别约为3420万、6120万、6453万。但从注册成立至今,福特宝的净利润水平始终在10余万的量级。这家公司并没有大额对外投资,最多时不过100多人的团队。

  未尽的“市场化”

  根据职业化后首任足协掌门人王俊生的说法,“8年联赛(1994-2001),中国足球协会从国际管理集团共获得3亿元人民币的收入。”

  “2002年之前,抛开球票,大多数球队靠卖自己的冠名广告,球场的广告位,一年也可以获得上千万收入。”上述甲A球队的市场总监说,甲A联赛十年间,足协没有给俱乐部一笔明白账。但仅仅一个“广告效应”,已让资本倾巢而出。

  为了各自利益,俱乐部身后的出资人与足协曾展开数次博弈。福特宝这才失去了对中超联赛的掌控。

  职业联赛之初,一大批企业主投入到甲A、甲B联赛中,甚至有人以购买俱乐部的“壳”,等待升值。由于将球队升降级视作“最重要的广告”,其间发生的假球、赌球问题,往往由此而生。10余年前,名气还不大的四川全兴公司,每年能向球队输入数千万资金。

  “职业化”还没有带来产业回报

  进入甲A联赛后期,尤其中超启动后,广告效应的折扣和整个球市的萎靡,让俱乐部投资者无法获得想象的收益。“市场的低回报率,背后也有主管部门资源吞占、过于看重国家队成绩的影响。”上海一位承担政府体育经济课题的学者告诉本报记者。

  其时,各色的赌球集团进入大陆的步调也在加快。在此氛围中,要求放开经营的声音增多。

  “中超联赛启动前后,俱乐部出资人和之前甲A联赛前期时比已经轮换了大批,新的投资人对市场治理的要求和意识高很多。”一位地方足协人士认为,新兴企业家在与足协沟通中,往往表现出对旧的“经管合一”体制的不满。

  2004年,在因北京国安俱乐部退赛而紧急召开的中超联赛委员会工作会议上,投资人们并不就罢赛直接对话足协,反倒提出“中超委员会没有审议预算报告”,“未见中超公司注册”,“中超委员会委员缺失专家”等质疑。

  国内豪门球队大连实德的董事长徐明甚至提出“建设性方案”,共八份材料和五个附件,核心观点是成立俱乐部联盟自主经营联赛,足协获得联赛分红,但不介入具体经营。整场博弈被媒体称为“中国足球的资本革命”。

  足协当时给予了“继续讨论”的回馈,并在当年启动了深化体制改革研讨,“但最后没有什么明确结论”。上述地方足协人士说,此后因为奥运,改革步调还是谨慎。

  直到2006年,中超公司终于组建,足协做出的最大让步,是公司的收益分配不完全依照股权比例,前任专职副主席曾明确:“足协仅分红10%,公司自身提取6%的代理费,俱乐部平分其余84%。”

  反对的声音仍认为,足协对中超公司掌控,使商业资源集中。“比如足协2007年找金威啤酒做冠名商,根据条款,各个俱乐部都无法再在地方酒类品牌那里拉到赞助。”上述市场总监说。

  体制性溃败

  原本1月下旬召开的足代会将再次被无限期推迟已经毫无悬念。

  足协官员接受调查的同时,多名俱乐部主教练纷纷落马。上海申花主教练贾秀全于前日被检察机关带走,上海申花俱乐部也证实了这个信息。

  中国足球也早已深陷规则破坏之后的不信任的僵局之中。实际上这种不信任在俱乐部与足协之间、足协俱乐部与裁判之间、甚至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信任关系已经被破坏得所剩无几。

  从目前公安机关公布的情况来看,广药、成都、青岛的中甲俱乐部有买球卖球的罪证外,其他尚在调查审理之中。

  从中国球员目前的收入入手,可以得到一些答案。一位长期跟踪中国足球的体育记者向本报透露:“目前国内顶级的球员一年的薪酬也不会超过300万,一般球员的薪酬仅仅也就几十万、十几万。”

  较职业联赛最火爆的时期相比,球员不满足于目前的薪酬体系,因此在球场之外长期参与赌球,庄家甚至经常通过中介找到球员参与球场做假,球员在比赛结束后获得暴利。

  为何球员不选择努力踢球,依靠转会市场寻求好的俱乐部,继而获得更好的报酬?

  这显然同目前的转会潜规则直接挂钩。此前不少球员成为国脚之后,希望利用国家队的身份提高自己的价码。一旦俱乐部不同意为其增加工资,便会选择转会,而俱乐部在挂牌市场上的价格常常高达几百万,导致市场无人问津。选择转会的球员便在原球队得到冷遇,职业生涯岌岌可危。

  按照市场规则建立的职业比赛限制了人员流动,更加刺激了球员和教练的场外寻租。“中国足协作为监管者一直长期缺位,使得该现象长期得不到遏制。”太度体育总裁、国内知名体育专家朱小明表示。

  2004年,足协掌门人谢亚龙曾经写过一篇论文,从中可以窥探出足协的逻辑,他将足球联赛定位为“准公共产品”,并表示“联赛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他认为足协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

  “中国足协对地方足协缺乏约束力导致这种思路无法实施。”首都体育学院体育管理教授对记者说。

  他认为,中国足协之所以长期出现不作为的原因在于自身的能力已经无法控制联赛中早已超出正常违纪违规范畴的种种行为。

  (本报记者叶石界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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