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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深两队已补发工资 足协表态欠薪球员将获转会资格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1月21日12:17  半岛晨报

  昨天是中国足协规定的清理欠薪的最后一天,但到昨晚本报截稿时止,还有多家中超俱乐部没能按照合同将工资、奖金如数发放给队员。如果昨天这一问题不得到解决,他们将面临着“全队都跑光”的严重局面。中国足协昨晚也表态:20日如果不解决欠薪问题,球员将获得转会资格。

  清欠最后期限难有作为

  根据去年年底下发的新版转会规定中的特别条款,中国足协明确规定,俱乐部违反劳工合同约定,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至今年1月20日仍未清偿的,球员可以转会。从中超到中甲,欠薪现象非常普遍,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成为了部分球员参与赌球的催化剂。本次反赌风暴中,中国足协也下定决心,坚决清理欠薪问题,还球员一个公平。

  从目前情况看,欠薪问题最为严重的两家中超俱乐部当数辽宁和深圳,到昨晚本报截稿时止,两家俱乐部都补发了工资。其中辽足队员收到了俱乐部补发的2009年的部分工资,2008赛季一胜三平的奖金,现在俱乐部仅仅拖欠当初承诺的300万冲超奖金(该奖金并没有写进合同)及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足协表态:不解决欠薪球员将获转会资格

  昨晚,中国足协青少部主任,主管联赛注册工作的朱和元告诉记者,“按照规定1月20日各俱乐部要解决欠薪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那么球员将会获得转会的资格。”而非之前传言的欠薪俱乐部的球员将会获得自由转会的资格。“获得转会资格并不一定是自由转会。关键是要看球员跟俱乐部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他还在合同期之内,那他获得转会资格后,还是会产生转会费用,具体的费用按照相关的规定去计算。如果他的合同已经到期,那么可能会获得自由转会的机会,但一部分球员可能还要支付培训费用。”

  朱和元还表示,如果球员、俱乐部之间产生纠纷,那就需要球员向足协提出仲裁,“如果球员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俱乐部没有结清工资,那么凡是被拖欠的球员都有权转会。当然了,足协也会对球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只要能够证明俱乐部存在违规的行为,那么我们将会维护球员们的利益。”B19a高级记者隋海涛 记者范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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