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1月20日是中超俱乐部支付欠薪的最后日期。昨天下午,正在昆明集训的深足队员纷纷致电中国足协咨询相关情况。
“足协联赛部的官员告诉我们,要是1月20日还领不到之前的欠薪,就可以向中国足协提出仲裁,”深足队员昨晚告诉晶报记者,“假如俱乐部在仲裁中失败,被欠薪的球员马上可以获得自由身,随意转投新的球队。如果转会不成,原俱乐部仍要为队员提供生活保障,其工资额不得少于上赛季的合同标准。”
对于中国足协的这一规定,一位北方俱乐部的球员表示,“中超各俱乐部的欠薪都非常普遍,只不过有些俱乐部拖欠的工资、奖金比较少,最近几天估计可以补齐。有的俱乐部动辄拖欠一年以上,想要在这几天之内还清欠薪,可能会比较困难。反正到了20日之后,中超的乱子肯定少不了,很多俱乐部到时候肯定乱了套。”
晶报首席记者 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