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与山西队的那场5:1是最早被曝光的假球。根据警方的调查发现,广药俱乐部当年曾以20万贿赂了王珀、王鑫。不过,昨天有消息称,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广药俱乐部当年的贿金是50万,而非20万,这样以来当中就有30万贿金不翼而飞。
11月25日,公安部首次通过央视和新华社公布反赌成果,2006年8月广药5比1大胜山西的比赛,被认定为一场假球。王珀、王鑫、杨旭等人对着镜头承认,山西路虎俱乐部拿到了广药给的20万元。当时外界就在疑问,因为20万元就能买一场球,似乎与“行规”不符。根据其他场次的问题,在涉及到冲超的中甲比赛中,一般情况下的买球资金为50万元,公安部第二批公布的假球2008年成都和海利丰之战,贿金就为50万元。
在警方的继续调查下,人们的疑虑终于得到证实:广药俱乐部当年为这场比赛支出了50万元,用于贿赂山西路虎。不翼而飞的30万元去了哪里?这也成为警方查证的重点之一。这场假球案件除了行贿和受贿外,可能还存在贪污的问题。
如果真的存在贪污,谁的嫌疑最大?广药和山西的那场假球,尤可为是中间人。有知情人士认为,山西路虎俱乐部拿到的20万元,不太可能分给尤可为;那么广药不翼而飞的那30万元,作为中间人的尤可为以及广药俱乐部相关人士,“私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尤可为拿了,就是“好处费”;广药俱乐部的人分了,就可能是贪污。如果真是这样,有些人的罪名就会增加,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将更为惨重。本报记者 王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