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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欠薪案终有眉目:需付309万 市足协负连带责任

  被称为“中国足坛最大金额讨薪案”的深足队员讨薪案昨天有了结果。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球员索回应得的劳动报酬,裁令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红钻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黄凤涛等18名球员2008赛季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9万余元;深圳市足球协会对深足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08赛季初,深足俱乐部与队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可是深足随后被深圳市足协托管,2008赛季的薪金由深圳市足协承担。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书中说,裁令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红钻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黄凤涛等18名球员2008赛季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9万余元,裁令2008赛季的托管方——深圳市足球协会对深足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国足坛依法治理讨薪工作,由此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为了讨回这笔欠薪,深足队员付出了将近一年的努力,晶报从2009年1月17日至今进行了多次追踪报道。深足队员的代理律师王劲松告诉记者,此前球员们已给深足俱乐部、深圳足协足够的时间来处理欠薪问题,在4月份申请仲裁前也曾向深圳足协、深圳足球俱乐部发出讨薪律师函,但相关单位仍没有实质性行动,深足队员只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按照市劳动仲裁委的安排,本案于2009年10月15日在仲裁院大楼开庭。深圳足协、深圳足球俱乐部经依法通知后仍未到庭参加庭审。开庭后的一段时间里,深圳足协支付了部分球员在2008年12月的工资。市劳动仲裁委经审理,确认深圳足球俱乐部与黄凤涛、黎斐、袁琳、肖建佳、戴宪荣、张野等18名球员存在劳动关系,其未及时支付工资、奖金已构成拖欠,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裁令俱乐部支付18名球员工资奖金及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并采信了律师提交的托管协议,确认深圳足协作为2008赛季的托管方需承担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即对俱乐部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关单位不按时履行裁决,球员们可以选择在裁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对用人单位或承担连带责任的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深足球员讨薪历程

  2009年1月15日

  深足队员向俱乐部递交转会申请、并集体向去年托管方深圳足协讨要欠薪、索取欠薪白条及收入证明。

  2009年1月16日

  17名深足队员黑夜冒着严寒在深圳足协门外蹲守6个小时讨薪,深圳市足协承诺“17日中午一定打出白条”。

  2009年1月19日

  历时3天的“深足讨白条行动”终于告一段落,队员们领到了盖有深圳市足协公章的欠薪白条。

  2009年2月11日

  深足俱乐部完成股权变动,新东家不认旧账,老东家认为2008赛季球队由深圳市足协托管,欠薪白条是深圳市足协开具,理应由深圳市足协补齐。球员集体将深圳市足协、深足俱乐部告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2009年2月24日

  深足球员联名上书中国足协请求帮助。

  2009年4月3日

  深足队员委托律师向深圳市足协、深足俱乐部发去要求支付欠薪的律师函。

  2009年7月14日

  深足队员正式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队员

  吃了“定心丸”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纸裁决书,让深足的队员看到了索回欠薪的希望。深足老将袁琳昨晚表示:“劳动部门支持我们维护正当权益,这让队员们深感振奋。”

  深足从12月10日起就在昆明冬训,但是部分队员在深圳滞留多日,等待劳动仲裁部门的最终裁决。这纸裁决书仿佛一粒“定心丸”,让队员们可以安心奔赴昆明。按照仲裁程序,相关各方在仲裁结束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启动新一轮的法律程序。假如相关各方在15天之内不向法院起诉,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将会自动生效,深足俱乐部与深圳市足协必须在10日内支付拖欠队员的薪金。否则,深足队员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多位深足队员昨晚告诉晶报记者:“我们不愿与深足俱乐部、深圳市足协对簿公堂,可是我们别无选择。现在,我们在2008赛季和2009赛季的奖金都被拖欠。外界都以为中国职业球员的收入很高,其实我们连很多人都不如。为了拿到应得的劳动所得,我们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在法律的框架内予以解决,这也是中国足球法制化的重要一步。”

  深足

  将会积极协调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昨日对深足欠薪一案作出裁决,深足董事长万宏伟表示尊重劳动部门的决定,将会积极协调2008赛季的托管方深圳市足协尽快解决欠薪问题。

  万宏伟昨晚告诉晶报记者:“2008赛季的欠薪与现在的深足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深足在2008年由深圳市足协托管,队员的薪金由托管方承担,我们只能做一些协调工作。我在今年年初购买深足时,在转让交易中也没有涉及这笔欠薪。可是从法人的角度上说,深足俱乐部也充当了这起劳动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因为最初是由深足俱乐部与队员签订的合同。由于这个事情比较复杂,所以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去对待。”

  作为2008赛季的深足托管方,深圳市足协在那一年里为深足付出了较大的努力,确保了深足在2008赛季成功保级。由于2008年的深足主赞助商拖欠部分赞助尾款,导致深足在2008赛季出现了资金缺口,影响了队员薪金的正常支付。对于这笔“三角债”,深圳市足协这一年来也在努力试图解决。深圳市足协负责人李少辉昨晚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会尽力去面对此事,希望找到较好的解决办法。”

  □记者观察

  三角债,糊涂账

  从2004年起,晶报一直在及时跟进报道深足的历次欠薪案件。最近这几年,深足的欠薪问题已经转化成为慢性病。此间的情节大同小异,让人不免有些“审美”疲劳。

  欠薪并非深足的典型病症,这是纠结在中国职业足球身上的非典型病毒。从根子上分析,欠薪的原因在于俱乐部的支付能力出现了危机。之所以形成这种危机,主要是由于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收入急剧下降,很难从球员买卖、出售冠名、出售球衣胸前背后广告、出售球票、出售纪念品等正当途径获得收益,只能依靠投资方源源不断地注入资金流。假如投资方无力继续投资,俱乐部的资金链就出现断裂,只能以欠薪的方式应对财政赤字。

  由于欠薪的存在,很多中国球队都出现了“问题球”,通过这种畸形的方式饮鸩止渴,获得不正当的场外收益。这种“问题球”又会打击俱乐部投资人与球迷的信心。这种“三角债”导致了巨大的代价,摧毁了中国足球原本具有的正常输血系统与生产流程。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球员习惯了以罢训、罢练、踢假球等方式应对欠薪,深足队员则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付诸法律。深圳职业足球率先迈出了依法讨薪的步骤,尽管前路充满了荆棘,但是我们仍为这种理性而强力的选择而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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