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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讨薪案仲裁裁决出炉 18名球员将获309万补偿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2月16日03:05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12月15日,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08赛季深足欠薪案做出仲裁裁决,裁令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向黄凤涛等18名球员支付08赛季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9万余元。由于08赛季深足交由深圳市足球协会托管,作为托管方的深圳市足协会被裁令“对深足俱乐部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深足队员可选择在裁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对深圳足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年以前,18名深足队员因被拖欠08赛季约300余万元的工资奖金而向托管方深圳足协讨薪,在每名队员得到一纸欠薪白条之后,他们又苦等了一个赛季,直到09年10月上旬,深圳足协才向18名队员支付完08赛季12月份的工资,迄今为止,队员们仍被拖欠200余万元的奖金。为了讨回这笔欠薪,深足队员决定采取法律途径,并将深圳足协推向劳动仲裁席,有队员表示,“民告官实属无奈之举,我们讨要的是我们的血汗钱,是我们应该得到的部分。”08欠薪案本来与已经改朝换代的深足俱乐部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作为用人方以及法人主体,现在的深足俱乐部也被牵连其中,队员们表示,这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结果。

  昨日,作为深足队员的委托代理人,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劲松律师向记者证实,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已对08赛季深足欠薪案做出仲裁裁决:“市劳动仲裁委经审理,确认深圳足球俱乐部与黄凤涛、黎斐、袁琳、肖建佳、向君、戴宪荣、张野、马晓磊、张迅伟等18名球员存在劳动关系,其未及时支付工资、奖金已构成拖欠,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故裁令俱乐部支付18名球员工资奖金及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市劳动仲裁委采信了律师提交的‘托管协议’,确认深圳足协作为08赛季的托管方,需承担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即对俱乐部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王劲松律师解释说,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相关单位不履行裁决,球员们可以选择在裁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对用人单位或承担连带责任的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了解,深圳足协正在想办法筹集资金来解决这笔欠薪,本月月底,深足队员有望收到今年的第二笔欠薪款。对于仲裁结果,深圳红钻俱乐部高层回应:“这是08赛季的欠薪案,本与现在的俱乐部股东无关,因为我们今年才入主,但是既然我们被摊上这件事了,我们会努力协调相关单位,希望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茉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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