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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会新政有望下周出台 两段注册期取代球员3枷锁?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2月12日10:23  东方体育日报

  专题撰稿 本报驻京记者 顾晨

  “上榜名单”、“摘牌制”、“30个月保护期”,这些具有强烈的足球计划经济色彩的名词将被抛进历史的故纸堆中。有望下周正式推出的中国职业联赛最新转会注册制度,将在和国际接轨的自由转会方面迈出一大步,2010年也将成为中超转会改革的元年。

  按照往年的惯例,新一年度的转会规则大都在12月1日前后推出,但是今年却并不相同。从年初就开始修订的新版规则几易其稿,目前在基本定型。从本周初开始,主管联赛的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就和负责转会的青少部主任朱和元、负责联赛的马成全等人一起研讨,确定最后的方案。在此之前,足协专职律师杭泉明和他的工作团队已经反复对转会规则进行了推敲,几乎是字斟句酌。

  如果一切顺利,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新版转会规则将于下周正式实施。在和地方足球协会、俱乐部反复磋商之后,一份平衡各方利益但至少是面向国际潮流的转会规则即将实施。从宏观角度而言,新版转会规则同以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废除了“上榜名单”、“摘牌制”、“30个月保护期”这些已经严重脱离现实的条文。

  从甲A联赛中期,足协设定了类似NBA选秀的“倒摘牌”制度,其目的是平抑市场,遏制球员和俱乐部通过不正当交易扰乱市场。但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演化成目前的“摘牌制”,其中的关键是,球员如果想要转会,首先要在原有俱乐部同意之后挂到所谓“转会榜”上,如果没有挂上这份榜单,连基本的转会权利都没有。“上榜名单”和“摘牌制”早就成为中国球员自由流动的第一道枷锁。

  在新版转会规则中,上述两个名词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两段注册期。第一注册期是“自上赛季联赛结束后至本赛季联赛开始前中国足协所确定的期间,期间跨度不应超过12周”;第二注册期指“本赛季联赛第一循环结束后至第二循环开始前中国足协所确定的期间,期间跨度不应超过4周”。只要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完成转会和注册,就算有效。

  今后国内联赛球员转会,毋须再经过“申报上榜、转会榜公示、核定身价”等繁琐的手续,更大程度上向自由市场的方向转化。同样,具有极大杀伤力的“30个月保护期”,也被丢进了历史故纸堆中。虽然并不彻底,依然制订了一些限制性措施,但至少是在向国际接轨方面迈出了具有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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