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负责2009赛季申花主场比赛广告牌翻转操作的周先生来到了虹口公安分局,
而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自己讨一个公道,在一份他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对方没能按时付给他全部的劳务报酬。照理说,这应该是一件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但是在前往法院咨询之后,周先生却发现根本就不存在一家叫做“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的公司,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官司根本就没办法打。于是,万般无奈之下,周先生不得不以“合同欺诈”为由前往虹口公安分局进行了报案,“那就说明这个‘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的章是假的,我倒不相信了,难道这事情就没人管了? ”
巧的是,就在周先生报案的时候,另一份从松江公安分局转来的资料恰好到了虹口,报案的理由和周先生的一模一样,于是,警方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立案展开调查。
辛苦一年 工钱拖了一半
“你可以去虹口足球场问一圈,看有没有人不认识我的。 ”历经辗转,记者找到了昨天前往虹口报案的周先生,“今年并不是我第一次和申花进行合作,我已经给申花服务整整五年了,每次他们主场比赛的时候,现场所有的广告牌翻转,都是我来负责进行操作的。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居然会拖欠我们这种出卖劳动力的工人的工钱! ”
据悉,在周先生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赛季第一轮开始之后的一周内,申花将把合同总费用的50%支付给周先生,在全年联赛结束之后的一周内结清余款,但是到目前为止,申花仍然有2万多元的合同款没有付给周先生。
“我们合同的总金额是38000元人民币,在赛季过程中有些机器出故障了,申花方面就让我垫钱去买了一些新的零件过来换,但是就算这些完全是我自己垫出来的钱,他们也没有给我报销清楚。 ”据周先生向记者介绍,其实在赛季刚刚开始的时候,申花就没有及时将那50%的合同款打到他的账户上,“期间我还曾经给他们发过律师函,说因为他们没有及时履行义务,我要终止合同,但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对我根本就无所谓。 ”赛季结束之后,周先生曾经多次催促申花付清余下的合同款,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来拖延时间。
“现在我已经是完全没有办法了,可以说已经走投无路了。 ”周先生说,“我下面还有几个工人,这些都是我们过年的钱啊。 ”
想打官司 根本没这公司
与周先生一样,另一家印刷品制作公司也与这家 “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存在同样的纠纷,至今申花仍然没有付清双方所签合同中的款项5万多元,而在今年年中的时候,这家公司就曾经一纸诉状将 “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告上法庭,但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前往工商局调取这家公司的资料时,自己居然被告知根本就没有这个主体存在。
“后来法院和我们说,既然你们找不出这个和你们签合同的主体,这个官司也就根本没有办法去打了。”这家印刷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后来法院建议我们说,还是拿着这份合同前往公安局报案比较恰当一些。”当记者问及为何申花不及时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款项时,这位负责人说:“反正该做的我们都做了,至于他们为什么不付我们钱,我想你们应该去问申花俱乐部比较好。 ”
显然,目前这两份合同的焦点问题并不仅仅只有 “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欠款未付这一个问题,这枚“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的公章到底从何而来也成为了另一个焦点问题。事主向记者介绍说,据他调查下来的情况,在与一些大单位签合同的时候,申花都没有用这个公章,但是在与像他这样的小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这枚根本就找不到单位的“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公章就出现了。
“我不知道他们用这枚章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早就已经预料到有一天会出现纠纷了?”周先生说,“其实我们之间也已经沟通很久了,我也曾经说过要打官司去警察局报案这样的话,但对方的回答是,‘你去报案好了’。 ”
万般无奈 等待警方调查
正是在走了很多路都最终碰壁之后,周先生不得不在昨天带着这份合同来到了虹口公安分局,而到了警察局之后,周先生才在警方的指点下看出了这份合同简直是漏洞百出,“他们问我,‘这份合同连对方负责人的签名都没有,你怎么就签下去了?’,你说我能怎么办?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赚的是辛苦钱,并且数额也不大,有时候我自己想想,我这件事情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人家这么大的俱乐部,会拖欠我们工人的几万块钱?当初我给女足世界杯服务过,还曾经到西安给原来的中远队服务过,对方付钱都很爽气的。但现在这事情就真的发生了。 ”
据悉,目前警方已经将松江的这起案件和周先生的报案合并处理,并且已经展开调查。
□晚报记者 陈海翔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