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蕾仕报道 2010转会条例草案,对于国脚的自由流动并没有太大的修改,而足协制订的“国脚转会指导价”,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按照足协规定,国内转会中,首要的条件是俱乐部同意该球员转会。另外,在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还剩6个月的情况下,如果球员要转至新的俱乐部,转入俱乐部付出的转会费符合球员与原俱乐部原来关于身价规定的条款,或者符合足协规定内的“转会指导价格”,原俱乐部必须放人。
在转会指导价格的公式上,足协并没有作出改变,依然是转会系数×年薪。首先是俱乐部系数———转出俱乐部和转入俱乐部系数相加后除以2,而俱乐部系数则依照联赛成绩计算,中超第一名为3.4,以下递减0.1;国字号系数分别是国家队1.2、国奥队0.8、国青为0.5;年龄系数,25~28岁为1,每减少一岁加0.1;最佳加分———中超最佳运动员或最佳射手,将加1分。
这就是说,高家军的转会费将一如既往地高。以国家队队员蒿俊闵为例,如果23岁的他,要从泰达转会至申花,他的转会系数将高达5.35,如果其年薪是100万的话,转会费将达到535万;年薪是80万的话,转会费将是428万。
“我们是希望看到国脚流动的”,足协官员的表态似乎显得很苍白无力,国脚转会的高价,将会是决定国脚转会成功率的关键。
价格很高,而且在代表国家队的效力时间上,有了更明确的要求,“所有俱乐部不得扣押球员参加国家队比赛,国际友谊赛提前48小时;国际比赛预赛提前4天(包括比赛日);国际比赛决赛提前14天允许国家队队员赴国家队报到。”这是为了避免出现09联赛中,申花俱乐部一度爆出不愿意放属下队员加入国字号球队的情况再次出现。但是,对于一些相对板凳人数不足或者有着亚冠等洲际比赛的球队而言,转入国脚是一个风险———国家队要参加友谊赛而抽调人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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