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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机构首揭王鑫真面目 威逼利诱如赌球通天教主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17:09  三联生活周刊

  记者◎魏一平(发自新加坡)

  如果不是有人特意找上门来,甚至于当年担任涉案球员赵志鹏辩护律师的穆罕默德也早已经把那场官司给忘了。11月21日晚上,在位于景万岸(Kembangan)社区的家中见到我时,他第一句话就是:“那是一个非常容易的小官司。”面对专门到访的我,穆罕默德显得有些惊讶:“证据明显,认罪是肯定的,我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向法官求情,争取对那个可怜的孩子减刑罢了。”

  穆罕默德对很多案情细节都已印象模糊,唯一深刻的镜头停留在他与赵的第一次会面。2008年元旦前的一天,当他在办公室见到赵志鹏时,“那孩子看起来像是吓坏了,不停地说自己错了,他是第一个认罪的球员”。在担任律师之前,穆罕默德曾在新加坡一家报社做过10年的体育记者,自然是这个领域里响当当的律师。他介绍说,即便在上世纪80年代新加坡体育贪腐案件频发的年代,也没有出现过“如此大规模而直接”的案例。

  2007年11月14日,新加坡联赛(S-League,以下简称新联赛)2007赛季刚刚结束的第三天,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orrupt Practices Investigation Bureau,以下简称CPIB)的执法人员在清晨突然闯进辽宁广原队的队员宿舍实施搜查与拘捕。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此次搜查收获颇丰,“在一些队员的床下和衣橱里发现了大量现金,与他们的正常收入并不吻合”。同时,辽宁广原队总经理兼领队王鑫也被控制。

  其实,早在这之前,CPIB对辽宁广原队的调查就已经进行了“至少几个月”,只不过其保密程度之高,甚至于连新加坡足球协会(以下简称新足协)市场与媒体部经理王明强(Eric Ong)都向我感慨:“此前我毫不知情,估计只有足协最高层才可能知道。”最后的收网自然是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上述知情人透露:“以赵志鹏为例,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手机短信,他曾经在比赛前发短信回国,预先透露了比赛结果。”这并不奇怪,以CPIB在新加坡的地位和权限,监视他们的通信易如反掌。作为只向新加坡总理办公室汇报工作的独立反贪机构,CPIB有权对一切怀疑对象实施调查、搜查、逮捕及监视跟踪。

  在新加坡媒体上极少曝光的CPIB一直是民众眼中最为神秘的政府机构。不能将调查细节公之于众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多位当地记者表示“从来没有想过要采访CPIB”。自然,此次调查的全过程也就不得而知。不过,CPIB策划部负责人劳永信(Lau Yong Hin)耐心向我做出的解释也印证了上述事实:“CPIB一直对可能操纵比赛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和密切监控,辽宁广原案发也是源于我们此前收到了相关情报。”但是,他没有透露情报来源。

  此后的审查取证似乎非常顺利。大约一个月后,王明强接到上级布置的任务——“准备如何向公众解释假球事件。”他承认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工作,如何挽回民众对新联赛的信心是一个挑战”。1月7日,新足协发布公告,正式宣布王鑫被禁止参与所有和足球有关的活动,舆论一时哗然。新加坡最大华文媒体《联合早报》的体育记者陈汇崑向我回忆当时的震惊:“虽然听到一点风声,但最后确认是球队经理王鑫直接参与踢假球,还是不可想象的,新加坡体育史上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

  与此同时,司法程序也很快启动。2008年2月6日,中国农历除夕,赵志鹏与李雪柏、王林、董雷、李铮、彭志毅、佟迪等7名球员在新加坡初级法院第一次出庭受审。新加坡初级法院提供给本刊的判决书显示:7人均涉嫌违反新加坡《反贪污法案》中的6(a)条款,在6场新联赛比赛中收受王鑫的贿款作为打假球的酬劳,金额从2200新币(1新币约合5元人民币)到6200新币不等。当天,赵志鹏与董雷在各自交纳了1.5万新币之后保释,其他5人则只能在拘留所度过春节。

  2月13日,情人节的前一天,第一个认罪的赵志鹏率先再次出庭受审。新加坡初级法院提供的判决书显示,赵志鹏参与了3场假球比赛。其中,2007年10月3日在对垒芽笼联队赛前,王鑫要赵志鹏保证至少输3个球。赵志鹏听从王鑫的指示,结果辽宁广原队以0比3输球,几天后,王鑫送给他2000元新币;11月1日,王鑫又要赵志鹏在对垒甘柏联队的球赛中至少输3球,结果辽宁广原队以0比5告负,赵志鹏很快又得到2000元新币;11月12日,联赛最后一场辽宁广原队对垒阿比雷斯队的比赛举行,王鑫提出的要求是至少输2球,结果是0比2,王鑫如愿,不过,由于CPIB两天后的抓捕行动,赵志鹏甚至还没来得及得到这笔酬劳。

  “他只是一个由王鑫控制的小角色,与王鑫的关系已经不是简单的球员与老板的关系,而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穆罕默德熟练地跟我说起当年庭审时的辩护内容,“王鑫在球队一手遮天,威胁赵志鹏,如果不听话,就送他回国,甚至拿出他曾经对不听话球员的制裁手段相威胁,赵志鹏要保命养家,自然不敢反抗。”

  从判决结果看,穆罕默德的法庭求情似乎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如果按照新加坡《反贪污法案》6(a)款的规定,违者“可被判罚10万新币、入狱5年,或两者兼得”。而最终赵志鹏仅被判入狱5个月,并罚没4000新币。董雷、王林、李雪柏等原先一起聘用穆罕默德做律师的球员,直到赵志鹏一案审结之后,“大概是看到扛不过新加坡严格的法律”才最终松口,并转聘其他律师。4月份出庭受审的6名球员中,除了年龄最小的王林(20岁)被判4个月刑期之外,均为5个月,并罚没所有受贿款。

  “如果王鑫出庭受审,几乎肯定能按照6(a)条款项判罚。”穆罕默德向我分析说。只是,让CPIB和法院都没想到的是,2008年1月5日,王鑫在交纳了8万新币保释金之后,以个人私事为由回国,此后弃保潜逃,从此再也没有在新加坡出现。

  神秘王鑫

  “他是个冷面而无法接触的神秘人物。”一提到王鑫,新联赛网站的资深记者邓伟文毫不迟疑地说出了对他的印象。11月21日下午,在新加坡国家体育场旁边的一家快餐店里,从事新联赛足球报道超过6年的邓伟文跟我讲起了他眼中的辽宁广原故事,他对细节的关注与分析要比其他球队的人士更为深刻。邓伟文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除了比赛的技术性报道之外,他对新加坡足球人物与生态更感兴趣,其分析评论在业界也颇有名气。

  王鑫的神秘,于当地体育记者来说,最直观的表现莫过于“他很少在媒体上露面,更从来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访问”。当然,如果仅以此定论王鑫的低调,或许有失公允。邓伟文承认,在新加坡体育记者的心目中,足球采访的期望对象,首先自然是教练,其次是球员,经理排在末位。可是,即便在新联赛12支球队的经理圈子里,王鑫也足够另类,他的另一职务是辽宁广原队领队。“我们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争取采访他。”邓伟文言犹未尽,“每次比赛他都坐在教练席上,穿一身Polo休闲装,还穿一双皮鞋,他可是领队啊,竟然从不穿运动装,看起来就不像是懂足球的样子。”

  王鑫在新加坡赌球败露之后,以事后推定的思维来看,让邓伟文们恍然大悟的是:“原来操控赌球的那个人就是他啊!”更有甚之,很多人直到此时才惊呼:“王鑫是谁?”这为其平日里的低调与冷面更增添了几许神秘。“别的球会经理见了面好歹打个招呼,可王鑫从来是对我们视若不见。”在邓伟文印象里,“他自始至终是个没有表情的人,不管是赢球输球,既没有高兴也没有沮丧,简直就像个局外人,现在明白原来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球场上。”

  涉案球员李雪柏的父亲、国内足球名宿李应发也有此悔悟。在电话里,他有些气愤地向本刊记者表示了自责之意:“王鑫以前是我的学生,所以才放心让儿子去跟他踢球,没想到几年不见变成这个样子,他从一开始带队去新加坡就动机不纯,完全把球队当成自己的摇钱树用了。”CPIB提供给本刊的资料显示,李雪柏在7名涉案球员中,被诉罪责最多,但法官并未对其特别加刑,新加坡初级法院的解释是:“罪责多并不代表罪行更重,只是李雪柏比较倒霉,王鑫找他次数更多而已。”考虑到王鑫与李父的师徒关系,不免令人欷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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