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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队工作人员曝光裁判或收现金 赛季招待费近5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1月11日03:01  东方早报

  早报在昨日刊登了一篇一名潜入上海调查赌球利益链的记者手记后,今天再次推出地下规则之二:裁判。

  早报特约记者 文武    

  “足坛扫赌打黑”成为最近一个时期的热门话题,谈起中国足球黑幕,裁判必然是一个永远难以回避的话题。昨天,国内某俱乐部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Z向记者称,该俱乐部一个赛季下来,仅用于接待裁判的主场招待费就将近50万元。而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这笔钱是不应该由俱乐部来买单的。 

  裁判场均招待费3万 “不包括给裁判的现金”

  Z告诉记者,几天来关于打击赌球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对他触动很大。由于他级别有限,类似赌球之类的事情基本接触不到,不过由于Z近几年参与了俱乐部接待裁判的工作,这让他了解到了很多此前不知道的秘密。他说:“我们俱乐部每年花在裁判身上的接待费就要接近50万元,正常情况下,执法比赛的4名裁判是在比赛前一天抵达,比赛结束后离开,一般日程按两天计算。4个人2天,一般情况下费用都要在3万元左右,今年我知道最多的一次接近4万元,都是俱乐部来买单。” 

  “中国足协有规定?确实,足协有规定,俱乐部不能与裁判接触,我们俱乐部确实也没和裁判接触,招待裁判都是本地足协来负责,然后足协的工作人员会拿着发票来找俱乐部报销。吃饭还好一点,有发票,其他很多钱就是白条子,上面写着干什么干什么了。其实你说能干什么了?4个人2天,小4万元,一个人一天差不多5000元钱。” 

  “这些钱都干什么了?吃饭、洗澡,具体细节我没法说。”Z说。 

  “我想特别提一下的是,这并不包括俱乐部可能支付给裁判的现金,因为那是只有俱乐部老板和总经理才掌握的情况,而且送的时候也不会让我们这些人参与,所以具体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 

  足协规定:裁判费用由中超公司报销

  记者查阅了中国足协在今年3月份出台的《中超联赛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调研信息员参加赛区工作经费标准及规定》,上面明确列出了裁判在赛区工作期间的食宿和补贴标准,并且详细标明了这笔钱的出处。 

  其中裁判员在赛区的住宿标准为酒店标准间,每间每天250元;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主裁判员比赛津贴每人每场1600元;助理裁判员、第四裁判员比赛津贴每人每场1000元。此外,还有不足1000元的交通费。 

  每年联赛结束后,中超委员会按照各赛区举行中超联赛的场次,以每场比赛5600元的标准,将应付款额汇入赛区委员会(主场会员协会)账户。也就是说,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每场比赛用于裁判的费用合计最高不超过5600元,而且这笔钱要由中超公司来买单。《规定》中还一再强调,赛区委员会在接待比赛监督、裁判员或中超委员会派遣的其他工作人员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标准和规定,不得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不得接受俱乐部补贴,不得向俱乐部借用车辆和司机,不得允许俱乐部介入接待工作。

  很显然,足协的规定与Z所说的实际情况存在巨大的偏差。在周瑜打黄盖的你情我愿背后,利益当然是唯一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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