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6家中超俱乐部收到了“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最后征求意见稿。中国足协已经四易其稿,其中80%的条款已经和FIFA完全接轨。最重要的条款是:球员在合同期满前6个月内,可以买断合同自由转会。
“球员提前6个月买断合同,就可以自由转会。”这条规则的内涵就是,球员如果和某家俱乐部的合同只有6个月(或不到6个月),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自由身份加盟其他俱乐部,不需转会费。当然,球员必须要买断自己余下几个月的合同,也就是说,他不但无法拿到自己这几个月的薪水,还得向原俱乐部支付一笔钱(相当于违约金)。
戴琳“出口转内销”,中国香港球员吴伟超的身份界定,都曾让旧转会规定出现重大漏洞。在新规则中,中国足协专门有条文对其进行了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