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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爱平:挺朱骏并非杜威有问题 他为中国足球开了头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09:47  东方体育日报

  关于杜威,24日申花俱乐部给出了说法:停赛,以及必须配合律师进行调查。

  至少在这个说法上,俱乐部有根据。这个根据就是“依照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规队纪及违纪处罚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等相关规定,给予运动员杜威停止比赛的处罚”。这是出处,不是胡来。在足球界,现在有一根“杀威棒”经常在球员头上飞舞,那就是三停(停赛、停训、停薪)。三停之后,球员服软,再解禁,这是通常的“程序”。然而,在事关球员权益的重大问题上,俱乐部随心所欲施用“三停”,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在中国足球界,类似这样“没有道理”的事情很多,人们也就习惯了。这是可怕的习惯,这也是对法规、法律的亵渎,对球员权利的漠视。

  此次申花俱乐部选择了合法的依据,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不是“三停”,而是“一停”。这一停之中,透着对法治和规则的尊重,也显着对日后可能发生的不可测纠纷的自我规避。这是懂道理懂规矩的做法。朱骏不愧为上市公司的老总,知道什么事情应该怎么做。

  朱骏掌控申花近3年,行事管理上有太多不合情的事例,玩得让太多的人不开心。但是你不得不承认,虽然许多事情做得不合情,但却在规则上,在法理上,你很难抓到令他致命的把柄,他都先撇得干干净净,把自己保护得严严实实。

  此次对于“杜威事件”(权且先视为事件)的处理,俱乐部就上得了台面。这与众多见惯不惯的俱乐部老板,开口闭口“废了他”的草莽做法,要有文化得多。

  我挺朱骏,并不是就认定杜威有问题,恰恰是说明,杜威有没有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法律和规则,通过事实来还原真实。既然朱骏的申花俱乐部提出让杜威配合律师调查,甚至不排除“直接移交司法部门”的可能,那么这对朱骏和杜威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这里就取代和减少了很多人治的因素。是,或者不是,就不是某俱乐部人士或者某教练或者足坛人士所能左右的。杜威是冤还是不冤,是一停还是其他,一切让事实说话,以法律(规则)为准绳。

  从这个意义上讲,朱骏和申花俱乐部为中国足球开了一个头,那就是,在体育竞赛真实、是非和共同认可的社会行为规范面临危机时,运用法律和规则程序,比较所谓的足坛“家规”、“潜规则”更合理,更光明,也更有效。众所周知,中国足球需要浮出的潜规则,需要以法来治的事情,太多太多。

  朱骏为中国足球开了个头。为此,我挺朱骏。(葛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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