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热线讯:就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对于上轮联赛对阵长春亚泰的比赛中,主裁判多处争议判罚的上诉,今天申花俱乐部收到了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的回复传真:
以下为足协传真全文:
1、比赛录像实际时间18分28秒显示,上海申花队18号球员郜林单刀球被对方13号队员故意从侧后方撞倒,因为郜林并未将球完全控制,裁判员判罚任意球正确,但漏出示黄牌给予犯规队员警告。
2、比赛进行至28分07秒时,长春亚泰队13号队员对上海申花队30号陶金铲人犯规,裁判员判罚任意球正确,但应出示红牌将犯规队员罚出场外。
3、比赛进行至86分05秒时,长春亚泰队2号队员草率踢倒上海申花队11号队员,裁判员判罚任意球正确。
4、比赛进行至93分钟时,长春亚泰队23号队员在本方禁区内故意推倒上海申花队13号队员,裁判员漏判点球。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
200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