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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承认漏判申花依然无奈 高层:等于帮北京拿3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9月12日12:34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9月12日清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迎来了中国足协的一纸传真。这一次,足协给申花的传真内容不是纪律委员会开出的处罚决定,而是裁判委员关于上轮申花主场战亚泰比赛中,给出的正式承认漏判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足协认定当值主裁漏判了亚泰队员刘成的红牌,以及最后时刻应该给予申花的一个点球等错误判罚。

  申花上诉报告足协逐条承认漏判

  上周六,申花与长春一战之后,爆发了上海滩本赛季比赛后,最大规模的一次反抗演出。尽管此后,申花投资人朱骏领受足协严厉罚单之后表示:“要接受教训,以后队员和教练,必须遵守制度,选择合适合理的方式表达不满,才不至于招惹严厉处罚,让自己吃亏。”

  不过,另一方面申花对于比赛中,遭遇裁判不公正判罚一事,也在9月7日向中国足协联赛部、裁委会、中超联赛委员会提出申诉。用朱骏的话说,虽然上诉不会改变比赛结果,但申花必须向这种丑陋现象抗争。据悉,在申花准备的上诉材料中,申花方面剪辑了一段视频,清楚地表达了对本场主裁何志彪判罚的4处质疑。

  在申花的上诉报告中,首先质疑了“比赛进行至18分28秒时,上海申花队18号球员郜林单刀球被对方13号队员故意从侧后方撞倒,直接破坏了我方的明显得分机会,主裁判判罚对方队球员犯规并出示任何警告。我们认为该犯规是破坏我方明显得分机会,理应判罚红牌。”对于这一质疑,足协最终回复申花此判罚,当值主裁漏判黄牌。

  申花的上诉报告中,第二点指出的是:“比赛进行至28分07秒时,长春亚泰队13号队员对上海申花队30号陶金暴力犯规,当时主裁判只给予黄牌警告。我们认为此犯规动作非常恶劣,应当给予红牌罚令出场。同时纪律委员会应考虑给其追加处罚。”对于此处的判罚,足协也承认:“亚泰13号队员刘成,这次犯规应该领受的是一张红牌。”

  对于申花上诉的第三点,“比赛进行至86分05秒时,长春亚泰队2号队员在无球的情况下恶意踢倒上海申花队11号队员。当时主裁判在明确看到此次犯规的同时并未对此类在无球情况下的故意犯规给出任何警告。”对于这个质疑,足协也表示了同意申花的说法。

  而申花与长春一战中的焦点争执,就是申花上诉报告中的第四点,“比赛进行至93分钟时,上海申花队13号队员在对方禁区内的明显得分机会,被长春亚泰队23号队员故意推倒。这次明显的犯规理应判罚点球并出示红牌,但主裁判却视而不见。”对于这次焦点争议判罚,足协认定此处当值主裁,漏判一个点球给申花。

  谢晖直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接到这样一纸漏判说明之后,申花上下并没有“解气”,而是更多了一份“添堵”的感觉,申花高层方面明确表示:“这个东西对我们来说,有用也没有用了,毕竟,上一场我们没能赢球,还因为这些漏判导致我们吃了大麻烦,这一场,我们打北京基本就没有人了,所以,上一场的这些意外事情,基本等于帮忙北京顺利从这一场拿走3分。”

  申花新闻发言人谢晖也表示:“最近几天足协连续发来的这些传真,到底说明什么?我们冲动,确实不对,但是足协也承认裁判有错,只是大家都犯错的时候,足协摆出的架势,这不明显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当然,我还是要强调,对于我们的主管部门,所有决定不论是我,还是我们的俱乐部、球队上下,都必须服从,也应该无条件接受。”

  申花主场迎战亚泰的比赛结束之后,由于不满当值主裁的不公正判罚,申花个别教练、球员和工作人员的激动行为,这两天在足协的处罚决定出来之后,还是带给申花诸多麻烦的后遗症。足协对申花严厉的罚单,或许受罚的主教练和助理教练的工作,都还可以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完成,但是,本来就因为队伍大范围遭遇感冒发烧困扰,而导致缺兵少将的申花,在被罚掉陈涛之后,排兵布阵方面更加捉襟见肘。

  在接到足协承认漏判的传真之后,申花上下满腹牢骚的情绪再度被点燃。如此一来,申花今夜战国安的比赛,不排除再度爆发危险激动情绪的可能性。而对于比赛的结果,虽然申花上下誓死希望拼掉对手,阻击国安夺冠势头,但是,申花高层也已经做好了输球的心理准备,“我们现在这个残阵,明摆着是要我们给国安3分,反正,我们会和现场观众一起,拿出点儿志气,拼了,打不死对手,也一定要拖死对手。”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即使国安赢了,我也想送他们4个字:胜之不武。”一位申花高层今早反复说着:“胜之不武、胜之不武。”(曲小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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