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联赛积分3分,罚款10万元,现在看来,足协对深足的这个处罚怎么也不像是“撞衫门”事件的结束,而是一个开始。就在日前,深足董事长万宏伟透露,如果向足协上诉没有结果,深足将不惜把官司打到国际足联。
“撞衫门”有国际先例
上周日的中超联赛后,深圳足球俱乐部董事长万宏伟和总经理张桐坡在接受采访时向中国足协抛出“六问”,而且言之凿凿地提出,“撞衫门”事件并非中国独有,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
深足方面指出,在2001-2002赛季德甲第11轮,当时拜仁慕尼黑队和科隆队都穿了红色球衣登场,后来是拜仁穿了训练背心完成比赛,德国足协也没有追加处罚。
而且,既然已经有了撕破脸皮的决心,深足对足协不会再有所顾忌。目前,深足开始罗列足协的 “罪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首先,深足赛前一小时递交的比赛名单,当时报的比赛服就是白色,比赛监督并没有发现并纠正这个错误;其次,当值裁判在赛前发现两队撞衫后,没有采取不耽误时间的其他方法(譬如说让深足套上训练背心或申花穿蓝衫)来解决,而是要求深足返回远在南山的基地拿球衣;再有,虽然足协破天荒地同意召开听证会,但听证会还没开,就有某专业媒体披露“深足被扣三分无法避免”,这足以证明处罚深足早已内定,听证会只是走过场而已。
“撞衫”事件深足并非初犯
在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做出后,外界普遍感觉处罚较重,但足协方面却表示,“这实际已经是从轻处罚”。足协认为,深圳队延误比赛给中超形象带来了损害,但是从处理过程和处罚决定来看,都本着从轻原则处理,给足了深圳队“面子”。
耐人寻味的是,这次“撞衫门”并非深足初犯。 2007年8月12日,中超第16轮陕西队主场迎战深圳队,由于深圳队赛前突然更换球衣装备,导致两队球衣装备颜色过于接近,最终比赛延迟15分钟开始。但双方场上球员都身着白色球衣,这使得现场球迷很难分清主客队,也给电视转播带来极大麻烦,成为当年中超轰动一时的新闻。事后,陕西俱乐部虽然气愤难平,但出于种种考虑并未向足协上诉。不过,已经有了“前科”的深足显然给足协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深足“翻案”胜算几何
纵观国际足坛,虽然不乏球员将俱乐部或者足协告上FIFA的先例,但像深足这样,以一家俱乐部之力要将本国足协告到国际足联那里的,还并不多见。 2006年,坦桑尼亚足球甲级联赛,狮子队因在一场比赛中用了身背三张黄牌的球员,结果事后被坦足协判负,狮子队便把坦桑尼亚足协告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要索回被扣除的3分。
据悉,万宏伟是从一位足记的博客中了解到国际足联技术部主任米歇尔对国际足坛类似“撞衫”事件的看法,“国际足联技术部主任都说,遇到撞衫事件,处理的方式不一定是比赛监督、第四官员要求球队回队取球衣。 ”因此,万宏伟才坚定了向FIFA上诉的念头。
万宏伟表示,俱乐部已经向国际足联的一位律师进行过咨询,根据深圳队的这种情况,最终国际足联要求足协撤回扣分处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也是为什么深足坚持申诉的原因之一。本周,深足将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如果上诉仍不成功,除了“不排除”出现去年武汉退赛一幕之外,中国足球历史上第一次俱乐部向FIFA状告足协的场面极有可能上演。
□本报见习记者/李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