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
王栋究竟拥有几份合同?07年、08年、09年共三份合同,到底以哪一份为主?王栋代理人和亚泰俱乐部代表从7月30日一直辩论到了8月17日的中国足协仲裁法庭上,结果是:双方一致承认08年签订的工作合同真实、有效;亚泰坚称07年签订的5年合同为主,其他合同是“子合同”,王栋一方认定从未签过5年合同;亚泰承认09年为王栋注册、报名用的合同属于俱乐部技术部给“整了一份”。
合同连环套!其实,上述只是在这场合同纠纷中的一个意外发现。8月17日下午1点30分,中国足协702会议室,王栋一方和亚泰俱乐部真正争论的焦点,依然是亚泰俱乐部出具的5年合同有效还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08年正式工作合同有效的问题。亚泰俱乐部董事长刘玉明和他们聘请的两名律师认为,俱乐部和王栋在07年签订了5年的合同,并签订了07年的附加协议,协商规定以后签订的工作合同只是为了涨工资和到中国足协注册用。王栋一方及其代理律师表示:08年签署的是一份正式的工作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和07年有着很大的不同,双方自愿签订这份内容变更很大的合同,应该是对07年合同的变更,07年合同自动终止。而且,亚泰俱乐部在08年又和球员签订了08年的附加协议,07年的附加协议也会自动失效。否则,一个球员拥有那么多的合同和数份附加协议,岂不是笑话。
同时,像7月30日调解会时一样,王栋一方及其代理律师在17日下午的仲裁庭上,再次对亚泰出具的07年合同的真实性表示了怀疑。中国足协拿出的07年备案合同与亚泰俱乐部出具的一致,08年的备案合同与王栋一方和亚泰俱乐部的08年合同也一致。王栋一方的代理律师指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个人和同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合同,其他约定的只能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比如,亚泰俱乐部称08年的正式工作合同是为了涨工资和注册用的,这根本就不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仅仅是变更工资,可以用附加条款的方式,而不用签一份正式合同。至于注册,亚泰应该用07年那份他们认为5年有效的正式合同,而不必每年递交一份。
就在亚泰董事长刘玉明强调08年签订的合同是用于涨工资和注册用的时候,王栋父亲质问:“中国足协规定为球员注册时必须有合同,请足协仲裁委员会当庭出示。”首席仲裁员杭泉明表示,这个问题他们会弄清楚。然后,来自上海的仲裁委员会委员刘瑄突然发问,“到底是用哪份合同为王栋注册的?”刘玉明表示自己对这个不是特别清楚,然后他表示是亚泰俱乐部技术部为王栋“整了一份合同”,然后到中国足协进行了注册和报名。弄虚作假!亚泰俱乐部要准备好接受因为“虚假注册”带来的严厉处罚。此前,王栋一方已经和国外经纪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询问FIFA关于合同以及弄虚作假、伪造合同等诸多方面的规定及其处罚措施,做好上诉的准备。从FIFA此前处理的情况看,拖欠工资、伪造合同进行注册和报名是非常严重的行为,一旦查实,俱乐部会遭到严厉处罚,足协也会受牵连。
围绕合同的争议远不止如此。在亚泰俱乐部出示的那份5年合同里,王栋一方发现其中有一条规定:甲方(俱乐部)如果连续3个月不给球员发放工资,则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按照中国足协转会注册规定,如果俱乐部5个月不给球员发放工资奖金,则球员可以成为“自由人”。到8月17日,亚泰俱乐部只是在5月14日为王栋发了一次钱,其余6个月都没有任何工资进账。王栋一方表示,按照这些规定,他肯定是自由人。所以,从目前情况来看,很难自圆其说的亚泰俱乐部在仲裁中处于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