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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酝酿球员合同最长签五年 转会保护期或彻底取消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11:44  体坛周报

  6月30日,从中国足协传来消息,足协正在酝酿新的注册转会规定:在统一制式的球员合同方面,暂时拟定俱乐部和球员签署的最高合同年限为5年。这项规定有望在今年9月正式出台,届时,便不会再出现“30-N”的合同年限闹剧,更不可能出现8年甚至9年的“卖身契”。

  天津卫闹出劳资纠纷,也让中国足协在研究合同内容时愈发慎重。按照最新的设想,从2010赛季开始,俱乐部和球员签订的最高合同年限不能超过5年。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一种办法。球员是一种特殊商品,需要正常流动,尤其是对于那些相对年轻的球员来说,不能签订太长的合同,5年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8月、9月,中国足协将召集职业俱乐部总经理召开注册转会会议,讨论并确定最高年限的问题。不出意外,从2010年开始,各俱乐部将执行最高年限不超过5年的新规。

  除了合同年限有新规定之外,足协在注册转会规定的条款方面也将做出重大修改。泰达俱乐部劳资纠纷,反映的不仅是合同年限过长的问题,还有合同到期无法实现自由转会的问题,因为足协转会规定中有一条“30个月保护期”。5月召开注册转会会议之后,大多数俱乐部希望有个缓冲期,足协初步拟定将原来的30个月保护期改为1年。不过,在和FIFA转会政策接轨的大背景下,也可能彻底即取消缓冲保护期,只要合同到期,球员在国内转会也可自由转会。

  09赛季,中超联赛已战罢13轮,泰达等俱乐部的合同问题还尚未解决,这也和FIFA规定冲突。足协决定,今后球员商谈合同问题也将与FIFA接轨,即在合同还有6个月的时候,就可与原俱乐部或其他俱乐部协商下赛季的合同。另外,国内球员今后也将像国外球员一样,逐渐实现由经纪人代替本人商谈合同的模式,避免比赛已打了多轮,合同问题依然无法解决的尴尬。

  足协相关高层告诉本报记者,从明年开始,在注册转会制度以及俱乐部和球员合同的问题上,将会有更为完善的内容和规定。“我们也注意到了泰达俱乐部和球员在合同方面的纠纷,据说那是附加条款的问题。今后中国足协在完善注册转会制度的同时,也会要求俱乐部在合同的签订方面更加规范,各俱乐部必须在注册之前全部完成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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