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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转会新政有望赛季末出台 自由身30个月变12个月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11:41  东方体育日报

  专题撰稿 本报驻京记者 顾晨

  在“周海滨转会事件”的直接推动下,国内球员转会制度的改革即将产生突破性的进展。足协方面昨日透露,转会新政有望在联赛结束前夕出台,并于下赛季转会期间施行。

  周海滨、冯潇霆转会国外俱乐部成功,从根本上触动了国内转会制度的根基。“目前国内转会制度确实并未和国际接轨,有不少中国特色的地方。”负责注册转会的足协官员叶荔表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合同期之后的30个月归属期,“只有在30个月之后,中国球员才能成为自由人,才能在国内联赛之中进行自由转会。”

  如何让国内的转会制度真正同国际接轨,维护俱乐部和球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前,足协一直在和各俱乐部沟通,探讨如何尽快与国际足联的转会制度相接轨。“比如国内转会是不是要实行FIFA的转会政策?如果不能完全采取FIFA的转会制度,又将如何使得国内转会与国际转会衔接好?”据足协人士介绍,俱乐部一方的意见也并不统一,既有希望维持现有制度的,也有希望能推进改革的。

  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足协方面已经下定决心要推进转会制度改革,关键只是这一改革的力度究竟有多大。以相关的经纪人制度为例,国际转会之中一直有经纪人负责制,但在国内转会之中没有放开这一条例,依旧由俱乐部与地方协会之间进行操作与负责。根据足协目前的计划,未来的国内转会也将引进经纪人制度,确保转会程序同国际接轨。

  在转会具体方式上,足协目前的意见还是倾向废除摘牌制,只要球员合同到期之后就可以进行转会,不用上报足协然后再挂榜公示转会名单。为了保护俱乐部的利益,俱乐部与球员可以与球员签订长期的合同,但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达不成一致,原俱乐部在12个月之内对球员拥有所有权,但在12个月之后,球员将成为自由身,可以在国内以零转会费的身价进行转会。

  以上方案最快将于本赛季末通过,并于下赛季转会期开始实施。“虽然没有做到完全接轨国际,但这相对于以前的制度,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知情人士认为,如果要把所有措施落到实处,恐怕还有不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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