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训打落“一地鸡毛”
泰达罢训打落“一地鸡毛”。严峻的中国足球现实再次告诉球迷,职业联赛体制如果不加以完善,泰达欲静而“风”不止。
罢训为何成唯一手段?
从2004年深圳队第一次发生罢训,到2005年第二次发生罢训后,时任深圳队主教练迟尚斌被迫下课。4年后,同样一幕再次在天津队的身上发生,泰达球员们的目的同样是维权,而最终的威胁手段则是罢赛,说白了就是“罢工”。为何中国职业球员在利益得不到维护时,总会选择这种极端的形式保护自己?根据中国足协制定的转会规则,俱乐部拥有球员的转会权,劳资平衡的天平一开始就完全倒向了俱乐部一方。职业联赛属于行业管理范围,法律一时似乎难以介入,因而职业球员们一而再,再而三地采取了“罢工”的手段。
球队是否存在阴阳合同?
罢训的导火索是球员们抵制泰达俱乐部的“霸王条款”,球员没有与泰达签约。既然没有球员签字的合同,泰达俱乐部如何获得2009赛季中超参赛资格。足协有关人士回答,泰达方面提供的参赛所需手续完整。如此看来,意味着足协手中的泰达球员签约工作合同与球员抵制的泰达俱乐部签约合同不是同一份合同。这是不是“阴阳合同”呢?
“阴阳合同”在中国职业足坛存在由来已久。归根结底是俱乐部、球员受到利益驱动,钻了行业管理的空子。阴阳合同“民不举,官不究”,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欺欺人,造成了足坛“阴阳合同”的现象。往往作为同谋者,最终受害的是缺少法律意识的弱势方——球员自己。
足协是否继续“鸵鸟政策”?
对于泰达罢训一事,足协表示,签订合同也是俱乐部自己的内部事宜,至于如何签,看劳资双方如何谈,足协更没有干涉的权力。明显劳资合同存在异议,而足协再次采用了鸵鸟政策——不闻不问。多年来,足协对于类似不合理的漏洞,采取鸵鸟政策,才导致今日矛盾激化。足协的鸵鸟政策究竟要用到几时?
本报记者 陈赢 J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