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六轮第48场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4月2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进行到第五十一分钟时,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16号运动员于涛故意踩踏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16号运动员于涛中超联赛三场
(2009中超联赛第七、第八、第九轮)。
二、对于涛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