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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球员发律师函讨薪 限15天发放360万拖欠工资

  深足队员上周五向深圳足协和深足俱乐部发去了讨薪的律师函,要求在15天之内发放360万元欠薪,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

  4月3日下午,标注为“(2009)粤联律函字第09014号”的讨薪律师函分别被送抵深圳市足球协会和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函中称,受到黎斐、袁琳、黄凤涛、向君、戴宪荣、张野、马晓磊等18位队员以及8位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委托,就欠付工资、奖金及训练津贴一事寄出律师函。

  经统计,这些深足员工共被拖欠360万元的薪金,最多一人被拖欠410500元,最少一位被拖欠2400元。一位深足队员表示:“这笔欠薪包括2008赛季的一个月工资,以及全年比赛奖金和训练津贴。”2009年2月,深圳足协已经向球员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欠条。

  本报记者 林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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