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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队员委托律师发出的律师函 晶报记者 成江/图 |
昨天下午,深足在主场2∶1力克陕西中新,取得了今年的中超首胜。鲜为人知的是,深足队员直到赛前一天还在为去年的欠薪伤神,他们已向深圳足协和深足俱乐部发去了讨薪的律师函。
4月3日下午,标注为“(2009)粤联律函字第09014号”的讨薪律师函分别被送抵深圳市足球协会和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函中称,受到黎斐、袁琳、黄凤涛、向君、戴宪荣、张野、马晓磊等18位队员以及8位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委托,就欠付工资、奖金及训练津贴一事寄出律师函。这26位委托人要求深足俱乐部和深圳足协在接到律师函15天之内付清欠薪,否则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追究。
经过统计,这28位深足员工共被拖欠360万元的薪金,最多一人被拖欠410500元,最少一位被拖欠2400元。一位深足队员昨天告诉晶报记者:“这笔欠薪包括2008赛季的一个月工资,以及全年比赛奖金和训练津贴。”2009年2月,深圳足协已经向球员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欠条。队员说:“拿到欠条后,欠款至今仍被拖欠,已经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于比赛发挥也造成不良影响。”虽然如此,深足昨日仍在逆境中迎来联赛首胜。
既然是深足俱乐部的内部欠薪,为何还要牵涉主管部门?律师函中写道:“球员与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香雪上清饮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了《运动员工作合同》,工作人员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亚旅俱乐部因故自2008年2月28日开始将俱乐部事宜交由深圳市足球协会代管,球员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津贴亦于2008年3月开始由深圳市足球协会发放,但是一直被拖欠。”
深足队员在律师函中要求半个月内偿付欠薪,“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届时,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将由贵单位承担。望慎思!”不过,相关部门也都有苦衷。深足去年在托管的情况下仍然群策群力完成保级任务,为深圳职业足球保留了火种。可是由于去年的深足赞助商仍在拖欠部分款项,影响了俱乐部的财政状况。
对此,去年代表冠名商入驻深足的刘孝五昨晚首度予以回应:“赞助款很难完整支付,因为深足违反了五至六项条款,比如之前出现欠薪、俱乐部名称被提前更改等方面。”
律师说法:
动用法律武器是好事
本次深足队员讨薪事件的代理律师是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的王劲松。王律师昨晚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法律途径讨薪,并不是深圳足球的耻辱。中国足球只有在法律环境下运行,才能避免多年的乱象。”
王劲松是一位多年的球迷,“我从2002年起就关注深足的比赛。”这一次,深足队员通过朋友找到王劲松,“我看这些队员都挺可怜,就免费为他们代理法律事务。他们一直兢兢业业踢球,只希望能按照合同约定拿到薪水。”
律师函发出后,队员们希望能在半个月之内解决问题。王劲松说:“假如半个月后仍未领到欠薪,将会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其实,队员们现在完全可以拿着合同去申请劳动仲裁,之所以设定了半个月的期限,主要是想先礼后兵。”
中国足坛也曾出现球员向俱乐部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例。2004年4月,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就谢晖起诉重庆力帆俱乐部一事作出裁决。谢晖提出的要求几乎都得到了满足:首先谢晖恢复自由转会身份;其次力帆支付谢晖未曾获得的部分工资、违约金以及滞纳金。晶报首席记者 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