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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16:36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倍耐力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轮第016场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队与陕西中新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3月28日在山东省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进行到第33分钟时,山东鲁能队7号队员崔鹏和陕西中新队4号队员沙利争抢头球落地后,山东鲁能队7号队员崔鹏用右手击打陕西中新队4号队员沙利,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山东鲁能队7号队员崔鹏中超联赛5场(2009年中超联赛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轮);

  二、对崔鹏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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