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与长春比赛第34分钟时,主队11号金殷中运球突击,长春队24号闫峰一记飞铲把球铲开也把金殷中铲倒。当值的主裁判是来自上海的黄俊杰,此君一度被中国足协评选为中国银哨,此时毫不犹豫判罚阎峰铲人犯规并出示了黄牌警告。
如果回到20世纪70年代,闫峰这样连球带人一齐铲,不仅不是犯规而且是高超的防守动作。但是,国际足球理事会规定,从1992年起,任何从控球队员身后飞起的蹬铲动作都被认为是犯规,应该黄牌警告,造成严重后果就必须红牌驱逐离场。之后更进一步,从控球队员侧后方或横向蹬铲,对正面连球带人的蹬铲,都要黄牌警告。
回到长沙赛场,闫峰被主裁判黄俊杰黄牌警告后非常不服气,可能是过去听某些中国裁判说铲到球再铲到人就没有犯规的歪理邪说影响。可是,闫峰的吵吵闹闹又触犯了规则第12章,“抱怨裁判的判决也要被黄牌警告”的条款,所以黄俊杰为了维持球场上的秩序,又把黄牌掏了出来。上个世纪50年代以前,场上的运动员都有向裁判员申诉、交涉、抱怨、抗议的权利。此后,只有队长在裁判漏判对手的严重犯规或点球犯规时,才有申诉、交涉、抗议的权限,对于裁判员判罚本队的任何判罚没有申诉交涉抗议权。
这时闫峰知道大事不好,无奈向场外走去。谁知其队友围着黄俊杰说好话,主裁判就把黄牌收了起来。这一举动没有违反规则,因为按照裁判行为指南,只有主裁判把黄牌举高过头顶面向犯规者,黄牌警告的加重处罚过程才算完成。这一刻既然闫峰不再吵闹,黄俊杰就没有必要为摆弄权力出示黄牌了。★淦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