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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滨事件背后体制的笑话 合同事宜不得不佩服朱骏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08日10:16  东方体育日报

  文/杜旻

  周海滨飞赴荷兰,鲁能无奈发表祝福,中国博斯曼就此诞生。这标志着在中国足坛、甚至体坛实行了十几年的转会制度、甚至几十年的国家培养制度遭受重创。

  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一重大责任?以周海滨身价100万欧元计,鲁能俱乐部的损失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各大俱乐部瞬间流失球员资产无以数计,难怪一个个都叫嚣着退出足坛。中国足协是否真的罪无可恕?中国足球的问题到底出在哪?

  冷静下来,我们必须承认,中国足协和俱乐部自身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足协的问题,不是出在不懂法,而是出在他们官本位、朝南坐的性质。连普通球迷、足球记者都明白的合同到期就是自由身的道理,中国足协的官员们再昏庸、再糊涂,也不至于不懂。

  南勇最近在接受采访时故作可怜:我们是国际足联下属的会员协会,当然要服从国际足联的有关规定。这恰恰就点出了中国足协的要害。中国足协一直自认是政府机构,对俱乐部、对球员行使的是管理、指挥、命令,俱乐部和球员对中国足协只能是服从,中国足协自然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手遮天,吆五喝六。说白了,这样的体制决定了游戏规则是他们制订的,而不是市场制订的,这才有了违背足球市场基本规律的大笑话。

  在周海滨事件的背后,我们看到的其实是中国足球体制上的巨大落后。一边是联赛和从业人员走向市场,走向职业,另一边却是管理联赛的机构无法维护整个联赛和从业人员的整体利益,管理者和运营者没有从市场中产生,一点也不职业。

  反思中国博斯曼的诞生,就必须反思中国足协的定位和性质。如果说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有着中国国情和体制上的特色,那么一个市场化的联赛就必须有一个脱离在足协之外的联赛公司来运营。联赛公司由俱乐部选举产生,对俱乐部负责,维护整个联赛的公平、公正以及市场流动,这样的公司在与国际接轨、遵循足球发展客观规律方面会比足协专业得多、负责得多、认真得多。

  中国俱乐部在周海滨等自由球员出逃事件中的确是受害者,但作为一个独立运营的企业,应该有自身独立的价值观和市场观,没合同还想收转会费,这是哪门子的逻辑?所谓的培养费应该是球员成年之前解决的事情,哪有收一辈子培养费的道理。与此同时,中国俱乐部背靠昏庸的足协,也没少干“坑害”球员的事,想卖就卖,想留就留,想让球员下岗就下岗,想不发工资就不发工资,那个时候怎么都闷头当皇帝呢?怎么就没想到奴隶也有造反的那一天呢?

  写到这里就不得不佩服一下朱骏。这位在商界以“宁可我骗别人、决不被别人骗”出名的奇才早就防患于未然,和很多小球员一签就是五年合同,连杜威也签下两年合约。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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