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松报道 周海滨,冯萧霆都是孙继海的大连籍小师弟,对此二人的“自由”之路,万里之外的孙继海也很关注。作为留洋先行者,他有许多感触和建议。
其实,孙继海也曾面临过类似的问题。“1998年我转会水晶宫队时,当时说是租借合同,签了四年。但经纪人当时就告诉我,所谓租借合同也只是说说而已的,国际足联认定这次转会就是永久性转会。”
当年这次国际上的“转会”,在国内却成了“租借”,是因为大连队还不想彻底失去孙继海这个宝贝。果然一年后大连队面临降级危险时,立马要求孙继海回去。“按照转会条款,我和大连万达已没有合同羁绊,完全可以不用理会。但考虑到大连是自己的家乡,万达是自己的母队,我还是中途回到了大连。”这次回归让他损失了近3年的宝贵留洋时光,直到2001年底他才再次踏进英国,如果没有当年的那次回来,孙继海在英超的发展也许要比现在更辉煌。“作为一个职业球员,我当初的做法很不职业,但从家乡感情来说,我当时又不能不这样做。”
按国际惯例,后来孙继海转会曼城、邵佳一转会德甲,都是可以不付转会费的。但他们都不喜欢为这些和原俱乐部闹僵,所以最终实德和国安都拿到了转会费。
对于自由转会,孙继海一直都认识得非常清楚。“几年前我就说过,没有自由转会,就不是真正的职业联赛。且不说对球员不公平,就是从足球本身来说,也是不正常的。因为没有自由转会,就形成不了球员的正常流动,就没有竞争。主力踢得再差,都能打上比赛,那谁还认真训练啊?”
现在中国这种“30个月才能成为自由身”的制度,是阎世铎制定的,其初衷是为了保护俱乐部利益,可是却将球员变成了俱乐部的奴隶。“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这样,穷的俱乐部没钱玩了,你可以走啊,自然会有人过来接着玩的,这是自然规律。好的俱乐部容不下差球员,差的俱乐部也养不了好球员,这是通行世界的真理。”孙继海说,“另外,俱乐部和俱乐部之间也是需要竞争的,这样才能把联赛搞活:这个球员你花了200万买了,另一个俱乐部一看,我要是不买人就打不过你了,于是他可能就出300万买人。但现在这样的制度,让俱乐部产生了惰性,他们现在都不想花钱不想投入,你越想保护他们,他们就越是不投入。某个球员本来该享受高工资,但俱乐部可以不给他,他照样没辙,因为俱乐部不同意转会,他就只能在这干。”
孙继海现在正在通过学习,准备获取英国的教练证书。他曾经考察过英国的足球,对于球员和俱乐部的关系,也做了调查。“英国球员在16岁以下时,一般和俱乐部都是签的业余合同,在俱乐部梯队可以免费学习足球技能,但也不能随便到别的球队去,这不允许。16岁以上可以和球队签合同,一般都是签两年,因为16岁到18岁,很难看出未来的发展到底会怎样,俱乐部不会和球员多签,球员也不会和俱乐部多签,双方都会考虑未来的状况,规避风险。但18岁以后就不好说了,球员要是觉得待遇不好,合同一满,就可以马上走人。我们队现在打右边后卫的那个黑人,18岁,他的周薪据说才400镑,这都赶不上一个普通上班族的工资。但他一旦现在的这个合同结束,马上就可以提出高工资要求,球队要是不给,拍屁股就能走人了。”
尽管对中国现行转会制度有些看法,但孙继海认为,一下子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也不现实。“这些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没人弄过,解决需要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欧洲的转会制度,也就是在博斯曼之后,才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足球有自己的特殊之处,需要按照自己的规律进行。”
孙继海说,他有一个提议,想提出来给关心中国足球的人们参考。“我建议,中国足球转会市场应该逐步走向自由转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3岁以下的球员,原则上俱乐部不能和人家签超过5年的合同;23岁以上的,原则上不能和他签超过3年的合同。在这个合同期内,如果劳资双方有矛盾,由中国足协成立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还谈不拢,足协应该硬性规定给这个球员工资,要求俱乐部付出。这样一刀切的做法,可以保护到俱乐部和球员两方的利益。”
对于周海滨和冯萧霆现在的情况,孙继海说:“我真的不好说什么,毕竟俱乐部也没有错,他们是按以前中国足球一直沿袭下来的规矩办的。但是,中国现在能到海外踢球的人,实在太少了,他们是珍品,我觉得放走了他们,也不会在中国引发留洋潮的。因为国外好的联赛中国球员很难进去,而差的联赛还比不上中超,他们也不会去。他们要是能走,就放他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