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 国内足球-中超> 2009赛季中超转会> 正文
新浪体育讯 鲁能从未想过周海滨会用如此决绝的方式离去,不得已抱怨足协转会规则未与国际足联接轨。在中国球员的留洋史上,曾有多名球员因国内的土政策而与留洋失之交臂,而这一次周海滨揭竿而起,迫使足协以及俱乐部不得不遵守游戏规则,这应是周海滨此次留洋的最大意义。
按国际足联的相关国际转会规则,球员与俱乐部合同结束后,该球员就自动成为自由人,在转会时是不存在转会费的,引进他的俱乐部可以不花一分钱的转会费。但就是这样的明文规则,到了中国就得照顾国情了。不管俱乐部跟球队的合同到期与否,只要球员想要转会,都得被俱乐部估价后卖出。所有的职业球员以及职业经纪人都抱怨这个制度不合理。
对于这样的土政策,中国足协曾对此做过解释:中国足球的市场运作还不成熟,往往一个俱乐部引进一个球员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创造出购买该球员时投入的资金,因此必须给予愿意在球队建设方面肯投入的俱乐部一定的政策,鼓励他们的积极性,于是就制定了这么一个中国足球特有的转会模式。不管初衷如何,这样的一条规则事实上已成了球员留洋的一大障碍。
这一规则成为留洋的头号障碍。事实上,涉及到国际转会,都得按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则办事,只不过在中国足坛,诸多现实因素不得不让球员让土政策低头,因此一直无人敢于打破陈规。2007年初,郑智在与山东鲁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登陆英超,但实际上郑智早就可以留洋了。早在2004年还在深圳队效力时,郑智就有机会加盟英超南安普敦队。最后留洋告吹,真正的原因还在于100万英镑的转会费。当时郑智与深圳队的合同已结束,在南安普敦俱乐部看来,这样的自由球员是不需要支付转会费的。而郑智在2006赛季结束后能顺利留洋,也并非得益于自由转会的条款,而是在他当初加盟山东鲁能时就已在合同中注明:有留洋机会时山东鲁能必须支持。
有关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如张玉宁,他于2003年正式加盟申花,与申花签订了三年合同,截至2005年12月底,跟申花就结束了工作合同。06年初,国内转会市场刚刚启动,张玉宁尚未与申花续约。有家日本足球经纪公司看中了他,打算运作他去日本J联赛踢球。然而当申花报价50万美元后,把日本经纪人给吓了一跳,让他难以理解的是,当时张玉宁还未与申花续约,已成为自由人,按国际惯例自然是零转会。这样,这桩转会自然是告吹。
有关球员自由转会,其实在周海滨之前已有先例,如2007年高雷雷转会芬超,他当时就是以自由人身份留洋,只不过高雷雷在国安的地位以及他的知名度等问题,才未能引起多方重视。当然也正是因为在队中地位并不重要,国安也才得已高抬贵手。
除了这一条土政策之外,足协还有许多特别的转会条款,如职业联赛中球员转会的年龄限制,26岁以下的球员,如果原俱乐部不同意就不可以获得转会资格。这一规定执行了多年,考虑的完全是俱乐部的利益。2007年底,陈涛状告金德百般阻挠其转会留洋,而金德依赖的正是足协的这个条款。
事实上,以往的郑智、张玉宁原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以国际足联的转会条款来维护自己自由转会的权益,只不过碍于诸多现实因素而只得向国内俱乐部低头。而这一次周海滨则选择了一条决绝的留洋之路,彻底将国内转会政策与国际不接轨之处暴露出来,从而促使足协以及俱乐部认真考虑修改转会条款,换句话说,以前转会是俱乐部唱独角戏,而这一次到了迫使他们不得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时候了,这或许就是周海滨此次留洋最大的意义。
相比之下,韩国足协的做法令人赞赏。在推动球员出国深造方面,韩国足协规定:球员一旦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之后赴欧洲俱乐部效力,原俱乐部一律不得向对方收取转会费;仍在合同期内的球员如果转会欧洲俱乐部,则韩国俱乐部有权收取转会费。这种做法显然值得中国足协多加效仿。(胖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