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字(2009)28号
各会员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超、中甲联赛裁判队伍建设,提高联赛裁判员的公信力,以确保2009年中超、中甲联赛裁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关于中超、中甲联赛裁判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足球字(2006)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2009年中超、中甲联赛的裁判员名单的确定将继续采用自愿报名、集中考核、俱乐部参与意见、中国足协批准、公开聘任的形式。现将2009年中超、中甲联赛裁判员应聘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裁判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足协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足球竞赛的各项工作,熟练掌握《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较高裁判水平,能胜任中超、中甲联赛各项裁判工作。
3、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英语基础。
4、身体健康,体能较好,报名裁判员必须附省市级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5、报名裁判员必须是在中国足协注册的国家级裁判员或参加过2006年前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学员。
6、报名裁判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不低于25周岁。
二、报名人数:不限,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裁判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开始,2月20日结束。
四、报名形式:各会员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尽早通知本协会所属全体裁判员,裁判员自愿报名(报名表可以从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会员协会裁委会,由会员协会裁委会负责初审,并将审核后的名单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交中国足协裁委会(传真、邮寄或E-mail至chenyl1973@yahoo.com.cn)。
五、要求:各会员协会必需对报名裁判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体能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切实做好本次报名工作。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中国足协 裁判 报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