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岩峰报道 欧洲的博斯曼法案轰动了整个世界足坛,鲜为人知的是,中国的博斯曼在3年前也已经出现。2006年,先后登陆澳超和芬超的高雷雷,开创了中国球员转会市场上“自由人”的先例。
2006年,高雷雷在中超最后几轮中被停赛,为了能够打上比赛,他联系到了澳超联赛中唯一的新西兰俱乐部———骑士队试训,并且获得了该队主教练和总经理的青睐。由于当时垫底的骑士队只有7轮比赛可打,加上本身经济拮据,他们在表示欢迎的同时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他们不会为高雷雷支付除了薪金外的任何费用。而对于国安来说,“从来不用球员的前途去换钱花,更何况到那边也就只有7场比赛,租借费不要也没有关系。”在国安看来,他们放出去的是高雷雷的人,但是高雷雷的合同和未来还是掌控在他们手里的。
不过国安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放高雷雷出国前,没有及时与他签订续约的协议。在高雷雷结束了自己的第一次澳超之旅后,由于得知国安并没有为他报名参加07赛季的中超,于是便有了继续留在国外踢球的想法。对于高雷雷第二次留洋的要求,国安向高雷雷的新东家芬超迈帕队索要转会费,但是精明的芬兰人合理的利用了一个中国转会制度与国际转会制度不完全接轨的漏洞,强硬的拒绝为高雷雷支付任何转会费用。他们的理由是:高雷雷以“零身价”到澳超骑士队踢球,就已经说明了国安对他自由人身份的默许,而且他们是跟澳超队进行交易的,高雷雷在澳超注册的身份就是骑士队的自由球员,在他转会的时候没有任何附加费用。而高雷雷在07赛季也的确没有跟国安签订新的工作合同,所以在芬兰人看来,他们绝对不需要为高雷雷支付任何转会费。
于是事情便被上诉到了国际足联去要求仲裁,国际足联当时采取了一个折衷的方案,先保障高雷雷做为职业球员的利益,为他开了一个为期一年的临时转会证明,让他可以不必为国安的不放行举动从而陷入无球可踢的尴尬境地,至于纠纷就让两个俱乐部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去解决。如果一个赛季过后还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国际足联将会再度出面应用有关条款进行裁决。
但是后来国安俱乐部并没有让事情拖得太久,一是高雷雷本身做了很多努力,国安高层也认可了高雷雷为国安效力八年也基本上回报了国安的栽培,出于球员的前途考虑决定放行;二是虽然仍在中国足协30个月条款的保护下,但国安俱乐部确实拿不出能够证明与高雷雷仍有合同关系的证据,最终没有与迈帕队纠缠下去,很快就给高雷雷开具了转会证明,让高雷雷成为第一个获得自由人身份的中国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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