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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转会新规保驾冯潇霆赴韩 对抗FIFA已有血色教训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02日15:12  足球-劲体育

    [自由身的界定]

  国际足联:在2008年版的《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中规定:一名职业运动员只有在与其现签约的俱乐部的合同结束、或将在6个月内到期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与另一家俱乐部签约,而原东家不得收取转会费。

  中国足协:一名球员即便和原先俱乐部结束合同,也将在未来30个月里仍然属于这个俱乐部。三十个月以上未参加任何俱乐部比赛或从未隶属于任何俱乐部的运动员,才能注册为‘自由人’。”俱乐部欠薪6个月以上的球员,也可成为自由身。

  [国际转会证明(ITC)]

  国际足联:在收到要求出具ITC的要求七天之内,原协会应该颁发国际转会证明给新协会。原协会只有在原俱乐部与职业球员之间产生合同争议时,才不能颁发国际转会证明。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国际足联将在60天内作出判决。如果新协会在向原协会索要ITC后30天内没有得到回复,将率先考虑球员利益,为球员临时注册,先踢上球。

  中国足协:在双方俱乐部没有达成一致时,球员不得上场。没有国际转会证明,不得转会。

  特约记者鲍必图报道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博斯曼勇敢者奖章,2009年,以这位球员命名的转会法则,在两位中国球员和K联赛球会的转会中被再度提起。

  冯潇霆能否转会大邱一事,将中国足协的转会制度与国际足联通行制度的矛盾,搬到了台面上来,事态的发展成为了中外现行体制和制度之间的较量。

  博斯曼法全球适用

  1990年夏天,效力于比甲RFC列日队的中场球员让·马克·博斯曼,在赛季末同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俱乐部准备将其月薪从6000马克降到1500马克,因此博斯曼希望转会到法国敦刻尔克俱乐部。双方本已确定转会费,但列日俱乐部要求的“现金”条件未得到满足,转会泡汤。在旧的转会体制下,即使球员合同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先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博斯曼在当年8月份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法庭;11月,比利时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博斯曼转会合法,比利时足协上诉;半年后,比利时上诉法庭裁定驳回上诉;1992年1月,博斯曼向政府申请失业救济被拒,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欧盟法院,索赔100万美元,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违反了欧盟“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欧盟法院于1995年12月15日作出了有利于博斯曼的裁决,史称卢森堡判决。

  这个判决主要有两个方面,最早是针对欧洲足联,后也写入国际足联规程。第一,各国足协几十年来在国内和欧洲范围内实行的所谓限制外籍球员的规定被直接取消;第二,合同结束之时转会赔偿金取消。不少国家足协打算抵制这一规定,1995年12月19日,德国足协发表声明,“我们必须考虑一下,是否还有可能维持转会赔偿制度”。并称博斯曼法则有“漏洞”,结果,欧盟从布鲁塞尔发来了冷冰冰的黄牌警告。1996年3月4日,欧洲足联屈服了。

  尽管“博斯曼事件”发生在欧洲足坛,但在欧盟法院作出有利于博斯曼本人的判罚之后,无论是欧洲足联还是国际足联,都相应地修改了球员转会细则。在国际足联2008年版的《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中规定:“一名职业运动员只有在与其现签约的俱乐部的合同结束、或将在6个月内到期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与另一家俱乐部签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际足联拟定的这个规则是全球通用的规则,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欧洲。而在中国足协规章中,一名球员即便和原先俱乐部结束合同,也将在未来30个月里仍然属于这个俱乐部,“三十个月以上未参加任何俱乐部比赛或从未隶属于任何俱乐部的运动员,才能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为‘自由人’。”

  这也是足协和实德目前坚决不给冯潇霆转会证明的原因。

  国际转会证明不成障碍

  冯潇霆事件最终还得看国际足联规则。国际足联2008年最新版本的《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中明示,管理协会之间的球员转会的行政程序应该有如下程序,“一旦收到ITC(国际转会证明)的要求,原协会应该马上要求原俱乐部和这名职业球员证实这名职业球员的合同是否已经结束,是否双方同意提前中止合同,或者有合同争议存在。”

  对于协会给球员开国际转会证明,FIFA还有以下明文规定:“在收到要求出具ITC的要求七天之内,原协会应该:1)颁发国际转会证明给新协会;或者2)通知新协会国际转会证明不能颁发,因为原俱乐部和这名职业球员之间的合同没有到期,或在提前中止合同问题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冯潇霆和大连合同到期与否,目前在中国足协和实德看来存在争议,而对于这个争议对错的判断,FIFA同样有规定程序和标准。“原协会只有在原俱乐部与职业球员之间产生合同争议时,才不能颁发国际转会证明。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职业球员、原俱乐部、以及/或者新俱乐部有权根据《国际足联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第22章向国际足联提出上诉。国际足联应该在60天内对ITC的争议&体育处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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