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孙晓宁报道 从转会变成租借,李玮锋的转会事件看起来已经得以解决了。但事实上,租借的形式只是暂时使矛盾得到缓解,将来李玮锋租借期满,肯定要面临永久转会的问题,到时候,此前最棘手的转会费问题又要被重提,无论是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还是国际足坛的惯例,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这件事总应该得到最终的解决。
足协章程不反对“零转会”
在中国足协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14条《停止踢球》中明确规定:“如因俱乐部解散、破产,或因俱乐部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无法参加全国性正式比赛的职业运动员要求转会时,俱乐部不得拒绝,也不得以转会费争议限制运动员转会参加比赛。”虽然这个条例里表明只要转会双方俱乐部在转会费的问题上没有争议就允许有价转会,但是对于接受球员一方来说,只要他们坚持必须零转会,那么双发在转会费问题上就存在了争议,按照足协的转会规定,武汉方面也就不得不接受这个零转会的事实。
足协的规定固然是“零转会”的出处,但在这个问题上,足协也没有理直气壮地支持李玮锋,因为李玮锋租借到韩国已成定局,这个难缠的纠纷现在已经暂缓,所以足协也松了一口气,在11日记者就此采访足协时,他们也不愿意给出明确的官方态度,毕竟在这个问题上,足协也很难真正纠缠得清。
国际惯例可能支持“降价”
由于李玮锋的转会因为涉及到国外俱乐部,那么中国足协的章程并不能完全解释此事,那么,按照国际惯例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但是,国际上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一起完全一致的转会案例,纵观世界足坛,还从未有过被本国足球协会取消注册资格的球队进行转会交易的事件发生,因此国际足坛的案例只可用作参考。在国际足坛,一家俱乐部如果突然降级,根据合同,俱乐部一般必须允许其球员转投其他高级别联赛俱乐部,而且不得在转会费上为难球员。意大利“电话门”丑闻之后,尤文图斯等俱乐部的大牌球员转会就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当时尤文图斯大部分球员不愿随队打乙级联赛,纷纷提出转会,而他们的身价也不同程度有所缩水,比如维埃拉以1300万欧元转会至国米,这个价格比他一年前以2000万欧元从阿森纳转至尤文的价格缩减了700万欧元。
如果李玮锋在租借期满要转会到水原三星的话,按照国际惯例,最终很可能以“降价”的方式完成转会,具体降幅还需要两家俱乐部进行协商。 劳动法首先保护劳动者
如果李玮锋转会事件在足球行业内无法得到解决,那么当事双方就必须依法办事。新《劳动法》将成为解决矛盾的唯一依据。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的浦志强律师,浦律师表示,《劳动法》首先就是要保障劳动者的权力,在这件事上,李玮锋作为劳动者,他的劳动权力能否得到保障是最重要的,目前武汉俱乐部由于被中国足协取消注册资格,那么他们实际上无法继续给李玮锋提供劳动条件,所以他们便不得以转会费为由阻止李玮锋到别的球队的权力。但武汉俱乐部并没有解散或者破产,也就是说,他们的合同仍对李玮锋具有约束力,而李玮锋是否需要向俱乐部支付类似“违约金”的补偿,那就要具体看李玮锋与武汉队的合同条款,如果李玮锋还有未能完成的对俱乐部的义务,那么就要按照合同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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