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转会制度应该多向欧洲学习,必须尊重球员利益。球员与俱乐部签的合同不是卖身契,谁都想多踢几场球、多挣一点钱,但是现在的一些制度束缚了他们。——成都谢菲联俱乐部董事长许宏涛
作为成都谢菲联俱乐部董事长,同时拥有多年的国外足球经纪人资历,许宏涛对中国内地球员转会制度深有感触。他希望中国足坛尽快完善转会制度,包括在合同中推行“毁约金”制度。
许宏涛说:“中国的转会制度应该多向欧洲学习,必须尊重球员利益。球员与俱乐部签的合同不是卖身契,谁都想多踢几场球、多挣一点钱,但是现在的一些制度束缚了他们。作为俱乐部老板,我们也希望好球员都到自己这里来,最好永远都属于我们俱乐部,俱乐部争取利益也无可厚非。说到底,还是中国足球市场不完善造成供需矛盾。”
许宏涛认为,中国足球暂时只做到按市场定价格,但最关键的合同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以至于合同的约束力非常低,劳资双方的利益都不能得到保障。中国足球要解决劳资矛盾,首先需要俱乐部和球员都严格遵照合同办事。其次,中国足协应该学习国外经验,培养完善的市场体系和配套设施,比如国脚自由转会制度应该循序渐进,要防止有钱有势的大俱乐部垄断大牌球员,还要让中小俱乐部也能尝到培养国脚的甜头。
制定了这些保障措施,如何保证双方真正去履行?许宏涛援引国外先进经验指出,中国联赛的劳资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应该尽早引入,用来规范双方的合法权益。有了“毁约金”做保障,劳资双方在撕毁合同时之前都会谨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