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在上轮中超联赛中,由于不满当值主裁判的判罚,北京国安和长沙金德队的比赛后,长沙金德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宗杰,用矿泉水瓶攻击了正在退场的裁判。24日,中国足协对于这一行为作出了如下的处罚决定。
处罚认定,当比赛结束后,在裁判员退场过程中,长沙金德俱乐部工作人员宗杰用矿泉水瓶掷击执法本场比赛的裁判员,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之规定,决定对长沙金德俱乐部工作人员宗杰实行禁止进入比赛体育场半年(从2008年11月25日起至2009年5月24日止),并罚款人民币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