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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超联赛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12:07  新浪体育

  各赛区委员会,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2008年金威啤酒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54场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沙金德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10月5日在天津泰达体育场举行,当比赛进行到68分钟时,天津泰达队9号运动员吴伟安在防守长沙金德队10号运动员桑德里时犯规,裁判员停止比赛,桑德里起身后将吴伟安推倒在地。

  在同日进行的第160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陕西宝荣浐霸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丰台体育场举行,当比赛进行到66分钟时,陕西宝荣浐霸队32号运动员夏伊德犯规,裁判员停止比赛后,夏伊德有附加踢人动作,北京国安队8号运动员杨璞随即将夏伊德推倒在地。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长沙金德队10号运动员桑德里、北京国安队8号运动员杨璞中超联赛比赛各8场,并各罚款人民币8000元。

  二、停止陕西宝荣浐霸队32号运动员夏伊德中超联赛比赛4场,并罚款人民币6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维护足球比赛的良好秩序,保证联赛顺利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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