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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7日专电(记者 郑道锦)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7日正式公布了对武汉光谷足球俱乐部的具体处罚决定,在取消该俱乐部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的同时,还处以3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武汉俱乐部选择退出,也带来了很多善后处理的“技术性问题”。记者昨天对几大疑点进行了采访,中国足协的相关官员做了详细介绍。
1.关于能否起诉中国足协
疑问:在退出后,武汉光谷保留起诉中国足协的权利,武汉光谷能起诉中国足协吗?
解读:根据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章程,武汉光谷俱乐部将不能在法院起诉中国足协,这是章程和惯例规定的,也不存在挑战规则与否的问题。在中国足协章程中第86条明确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俱乐部,保证遵守《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不将自己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及其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而同意将争议提交各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足协方面表示,“每家俱乐部都是与中国足协签订了合约的,既然参加中国足协的比赛,那么俱乐部就没有告足协的资格。按照规定,法院都不可能受理这样的案子。”
2.关于“零转会”
疑问:在武汉队宣布退出后,中国足协曾表示武汉队球员年底可自由转会,中国足协有明文规定吗?
解读:在《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14条《停止踢球》条款中明确规定:如因俱乐部解散、破产,或因俱乐部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无法参加全国性正式比赛的职业运动员要求转会时,俱乐部不得拒绝,也不得以转会费争议限制运动员转会参加比赛。
这一条款对武汉光谷俱乐部来说相当不利。根据该条款,可以假设,如果2009年有俱乐部提出武汉队某球员为“零转会”,那么武汉俱乐部也同样“不得拒绝”,而且“不得以转会费争议限制运动员转会参加比赛”。虽然“零转会”并不是硬性规定,但这一条款实际默认了“零转会”的存在。
3.关于球员工资奖金
疑问:武汉光谷宣布退出后,队中的教练员和队员纷纷向俱乐部打听能否拿到足额的工资和奖金。
解读:在足协注册规定条款中,明确“退出职业联赛的俱乐部应严格履行当年度与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及有关方面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并清偿债务”。
足协方面表示,这是保护球员的利益,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在法院进行起诉。今年武汉签约朱广沪和李伟峰等教练和队员有高达数百万元的花费,这部分工资和奖金都将足额支付。(李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