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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武汉可向国际足联反映 但不能向法院诉讼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10: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郑小龙)武汉光谷俱乐部在处理善后事宜的同时,俱乐部律师做好了随时与足协打官司的准备。不过根据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有关章程,光谷俱乐部将无法在法院起诉中国足协。

  在中国足协章程中第86条明确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俱乐部,保证遵守《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不将自己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及其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而同意将争议提交各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足协方面表示:“每家俱乐部都是与中国足协签订了合约的,既然参加中国足协的比赛,那么俱乐部就没有告足协的资格,如果按照规定,法院都不可能受理这样的案子。”同时,足协表示,武汉光谷可以向国际足联反映情况,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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