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炜)武汉俱乐部宣布退出中超,也许并不意味着武汉队只能从乙级联赛踢起。记者昨天查阅中国足协关于罢赛和退出的相关处罚决定发现,最新处罚条款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如果足协从轻处理,武汉俱乐部或许能保住下赛季中甲联赛的参赛资格。
在中国足协2004年出台的《关于罢赛处罚规定》中,罢赛给予下列处罚:罚款;判对方本场比赛3比0获胜;扣除不少于3分的积分;降级;取消转会资格;取消注册资格;其他处罚。
2005年中国足协在《处罚办法》中增加了对罢赛和退赛的处罚条例:如果有球队出现罢赛或退赛,足协将给予扣除联赛积分、罚款,性质严重的将取消第二年联赛注册资格。2006年,新处罚办法直接改为取消该球队注册资格。
而在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上公布的《2008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确定版)中,关于罢赛、中途退出联赛的处罚结果为: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比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比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此外,中超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纪律处罚。
根据2008年确定版的最新规程,足协若想对武汉进行纪律处罚,就需要中超委员会开会,形成决议,并委托秘书长形成报告,提交给中国足协。然后纪律委员会才能依照《联赛纪律处罚办法》中的规定,对武汉俱乐部进行纪律处罚。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张国振认为,目前武汉俱乐部的情况,应该以最新的处罚标准也就是2008年的中超规程执行。
目前,中国足协已通报了武汉队全年比赛0比3告负的决定,而纪律处罚暂时未公布。到底是取消武汉队第二年注册资格还是让武汉队明年打中甲,其中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由中国足协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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