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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发文详解二次转会细则 足协:此制度形成双赢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11:38  足球-劲体育

  记者贾蕾仕北京报道 8月20日足协发布了《关于2008年第二次转会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上对年初转会细则上的“二次转会”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转会以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和资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二次转会”的开启,也为有意更换环境的球员提供了方便之门。

  在足协下发给各俱乐部的通知上规定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从8月20日开始申报转会名单,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8时。报名截止后,足协将于9月1日公布转会名单,随后即可办理转会手续,转会手续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这是中国联赛首次实行“二次转会”制度,并规定每家俱乐部只能转入三名运动员,而符合“二次转会”条件的6类队员也将获得上榜转会资格。

  在第一阶段联赛结束后,已经有李玮锋等多名大牌球员口头提出了转会,而一些俱乐部也根据自己的需要,挑选球员充实队伍。有心大干一场的武汉队主帅朱广沪就根据武汉队的需要,将安徽队的高大卫挑到了武汉队,不出意外,这名年初刚从北京国安队转出的队员将来到一年之内的第三家俱乐部效力。

  “二次转会”也是国外联赛转会制度中的重要一个环节,马成全也表示:“我们设定二次转会也是为了尽可能让球员有更好的环境。”李玮锋在申花队的上半赛季处境艰难,作为国家队主力中后卫,却只在联赛中代表申花队出场2次,这样的出场率也影响了他的状态。如果能够利用好二次转会的机会解决人员过剩问题的话,不管对球员还是对俱乐部,都会是一种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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