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巧借辽足变内部处罚为公开 净化联赛不能心慈手软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04日09:35  深圳商报

  舒桂林

  中国足协向辽宁队道歉了,更重要的是,还以比较巧妙的方式,公布了对两名当事裁判的“内部处罚”决定。道歉是姿态,处罚是行动,行动当然比姿态重要一万倍。

  中国足协对“坏人坏事”处罚次数虽不多,但确实有过,然而收效甚微,等“严打”风过去,一切如昨。原因何在?在于行动起来犹豫不决,过程不清不楚,事后也没有相关说明——跟有关部门处理陕西“周老虎”极像。

  以处罚裁判为例,场上每每出现关键球争议,究竟是因为裁判的业务水平太低还是职业操守出了问题?如果是前者,其实大多数人都能体谅;如果是后者,那岂是一纸“内部处罚”可以解决的?中国联赛假球、黑哨猖獗,已是众所周知,要说足协不知情无法查处,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处理一些确实坏了心肠的害群之马,却要打“内部处罚”的招牌,这不是为了保护整个裁判群体,根本是在纵容丑陋行为。也是拿所谓的国际惯例作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此番对于辽宁队,中国足协照例采取了两手策略,先是处罚辽足球员,接着又以道歉、“内部处罚”裁判等方式进行安抚。好就好在,一是处理比较及时,二是借辽足俱乐部转话的方式变相将“内部处罚”公开化了。话说得比较干脆直接,理由也基本充分,处罚力度也算到位。应该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错了就是错了,就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大可不必“内部”进行。有了万大雪、周德铨这两个被指名道姓的典型,执法中超的裁判,想必会小心谨慎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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