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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琳袭击裁判被罚停赛五场 谢晖报复动作亦遭重罚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23:50 北京晨报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昨天对在“五一”期间进行的沪辽之战中的暴力事件做出处罚:申花队球员常琳和谢晖分别受到停赛5场和3场的严厉处罚,并各处以6000元罚款。 在申花与辽足的比赛中,申花外援布兰科攻入一球,当执主裁判孙葆洁认为助攻的常琳犯规在先,示意进球无效。常琳见此冲向孙葆洁,两人相撞后双双倒地。孙葆洁立即出示了红牌。赛后,申花俱乐部马上责成常琳写出检查递交到足协。 足协纪委会认定常琳的举动属于相当恶劣的球场暴力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常琳停赛5场,罚款6000元的处罚。同时申花前锋谢晖也在这场比赛中因报复踢人被停赛3场,罚款6000元。 (记者 周萧 岳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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