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中超真实谎言--王宝山欠薪案调查:深足搞人身攻击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0:00 中国足球报
中超真实谎言--王宝山欠薪案调查:深足搞人身攻击

王宝山指导队员中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上周,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王宝山、牛洪利、李鲜中三人诉深足俱乐部欠薪纠纷”,纠纷双方当场阐述各自观点,并提交相关证据。在仲裁庭上,双方分歧很大,未能达成任何协议。仲裁庭给予双方10天调解期,如在调解期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中国足协将进行最后裁决。

  中国足协开庭审理之后,本报记者董博臣电话连线欠薪案涉及的纠纷当事人,对此
案进行全方位调查。

  2005年2月,朱广沪带着他的冠军奖金和所有应得的薪金,心满意足地离开深足高升到国家队。从那以后,朱广沪留在深圳笔架山的那把交椅,成为每一位继任者的火山口。每位主教练下课后,都会惹出一堆麻烦事。

  2005年5月17日,杨猛宣布解除主教练迟尚斌的工作。大迟一怒之下跑到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杨塞新一起推出“球霸”这个震撼2005年的新词汇。不过,接替迟尚斌的郭瑞龙的结局也不乐观。2005年10月14日,深足宣布解除郭瑞龙教练组组长一职,原助理教练谢峰出任球队教练组组长。事后,时任总经理的孟庆森与郭瑞龙就“巴萨友谊赛20万元奖金”一事,在媒体上大动干戈。后来,郭瑞龙为讨要欠薪搬回笔架山,又引发了纷争。

  郭瑞龙下课后,谢峰短暂代理了2005赛季最后几轮赛事,直到王宝山2005年11月29日接任主教练,谢峰没有留任。接下来,谢峰就被拖欠的薪金事宜与俱乐部进行交涉,并在2006年1月15日向中国足协递交申诉,索要深足拖欠的2004年夺冠名次奖10万元。风水轮流转,谢峰2006年9月接替王宝山,又轮到王宝山、牛洪利、李鲜中去讨薪。

  即使是这几年来先后操持深足俱乐部的负责人张健、杨猛、杨塞新、李金生,也都在下课之后与俱乐部新任控制人发生论战。不知道是不是命中注定,反正这两年下来,深足的日子都在风口浪尖上度过的,失意者都在争吵声中离开。

  本报记者 董博臣

  王宝山:深足搞人身攻击

  欠薪还是就合同谈合同

  王宝山和深圳俱乐部之间的是是非非,看起来是一桩普通的欠薪纠纷,但采访过后,又觉得远非欠薪纠纷那么简单。

  王宝山之所以要理直气壮地到中国足协告“御状”,大概凭的就是手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文件和合同。而相比之下,深圳俱乐部的应战则显得虚弱得多。在俱乐部前后截然相反的表态背后,是“职业层面缺乏自律”、“执教能力广受质疑”、“管理水平低下”等等带有个人品德评价词汇的勉强解释。

  因为欠薪,教练与俱乐部反目成仇的案例见过很多,这其中,有一些被当作了娱乐和八卦新闻被人嚼在舌头根上,还有一些不了了之。至于仲裁这些纠纷的关键因素——合同,则很少被人提及。这次深圳教练班子集体上京提议仲裁,再次面临被八卦化的境地。这种八卦化的前兆是俱乐部对于此次纠纷的泛道德化评论。在这种泛道德化评论中,本应该作为仲裁主体的工作合同成了摆设。这是足球从业者的大不幸。

  一个行业的发展,有赖于从业者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需要各种制度与法律的保障,而不是“想废谁就废谁”,和“让球员三停和教练下课和打自家孩子一样简单”的江湖潜规则。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欠薪纠纷如何解决,对于俱乐部今后的发展方向有着重要的引导意义。

  建议纠纷双方还是就合同谈合同。

  今年9月,深足俱乐部突然作出让球队主教练王宝山下课的决定。此前,深足与王宝山签订的是两年保级合同,而今年9月份,深圳俱乐部已基本完成保级任务,因此当时深足作出的决定让大多数人都感到突然。

  对于王宝山的下课,俱乐部的“官方”解释是这样的:“俱乐部对王宝山担任深圳队主教练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但为了顺利实现深圳队保级,以及为明年的比赛打好基础,俱乐部董事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合理调整部分教练。经俱乐部与王宝山进行充分沟通,在双方相互理解的基础上,俱乐部决定王宝山不再担任深圳队主教练职务。”

  俱乐部总经理李虹在上周又一次重新“解释”了王宝山下课的理由,指出了当初让王宝山下课的三方面原因。但通过记者对俱乐部的前后“解释”进行对比发现,深圳俱乐部对王宝山的评价似乎产生了180度的转折,尽管这和工作合同并没有什么关系,但这样的转折,却让欠薪事件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起来。

  李虹的“新解”是:

  一、在职业道德层面缺乏自律,不能为球员树立良好的表率。赛季初的“西安中指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注:事发后俱乐部经理孟庆森曾特地对记者强调:“罚款5000元就可以了。因为检验一个教练的水平不是在场外,而是在赛场上,我们都希望王宝山能够带领球队取得胜利。”——摘自半岛晨报3月24日 )

  二、执教能力广受质疑。首先体现在内外援的引进上,外援丹尼尔是公认的“水货”。联赛后期,在球队“保十争八”的关键时刻,球队却接连的以大比分失利,致使军心涣散,并引发媒体、球迷的强烈不满,“王宝山下课”成为深圳主场球迷呐喊的主旋律。

  (注:对于外援的表现,李虹曾表示:“丹尼尔解约的手续完全没有问题,丹尼尔一边答应主帅王宝山会归队训练,一边突然离开了中国。如果说要追究的话,那也应该是追究丹尼尔的责任。——摘自足球报9月1日;至于王宝山的工作表现,深圳俱乐部在“下课通知”上明明写的是“对主教练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管理水平低下,直至对球队失去控制。尹小龙辱骂裁判和陆博飞遇袭事件,既与王宝山不能以身作则有关,也与他的管理水平低下直接关联。德才兼失,使王宝山在队员面前已失去作为主教练的权威,对球队的管理实际上已处于失控状态。

  (注:陆博飞遇袭事发后,李虹坚决地表示:“调整教练班子与陆博飞事件完全无关。”——摘自Tom网9月7日)本报记者 董博臣

  据深足总经理李虹介绍,俱乐部与王宝山在多方面的认识上存在巨大分歧——

  首先,深足希望能一次性解决所有的纠纷,但王宝山等人则要求分别解决现存的一系列问题。其次,王宝山之所以向深足索要86万元赔偿金和违约金,是因为他对深足让其下课的决定有异议,因为按照双方的合同,他已经基本带领深足完成了保级任务,而深足方面则认为王宝山在引进内援隋东陆和外援丹尼尔方面失误,以及管理水平低下导致球队失控和职业道德层面缺乏自律,才是深足当时决定解除王宝山主帅职务的根本原因。至于当时没有将这些原因向外公布,“那是给王宝山留有情面,不想让他在业内过于难堪。在这方面,俱乐部还是很有人情味的。比如“中指事件”发生后,我们当时就可以解除王宝山主教练的职务,但考虑到赛季刚开始要保持球队的稳定,还是决定从轻处理。内部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对外只是象征性地罚款处理。俱乐部还是真诚地希望王宝山能吸取教训,但之后接二连三出问题,就不得不重新审视他的执教能力和管理水平了。现在可以新账旧账一起算了:综合王宝山大半个赛季的表现,在主教练的位置上他是严重不称职的。

  在此,再补充一下大家关注的欠薪问题。事实上,虽然王宝山等教练组成员在工作中出现了很大问题,俱乐部本应在许多问题上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但俱乐部在此问题上网开一面,同意将约定的赢球奖、保级奖等如约发放。但他们索要的所谓违约金、赔偿金等无理要求俱乐部不会让步。

  上周,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对深圳俱乐部和原教练班子双方的欠薪纠纷进行了审理,王宝山和深足俱乐部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当庭辩论,仲裁结果将于近日作出。

  由于深圳俱乐部最近在媒体上发布了一些针对王宝山的消息,王宝山看过这些稿件后非常气愤,认为“深圳俱乐部在撒谎”。在接受《中国足球报》记者采访时,他逐条对深圳俱乐部的说法进行了辩解。王宝山甚至揭露了深圳俱乐部用威迫的手段来解决欠薪危机。

  对于李虹接受媒体采访时使用的人身攻击字眼,王宝山表示不排除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可能性。

  欠薪数额

  王宝山告诉记者,他的合同为两年,至2007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规定俱乐部如果单方解除合同,俱乐部不但要一次性支付完剩余的工资,还将支付20万的违约金。合同内王宝山的主要收入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每个月的工资;第二部分是比赛的奖金;第三部分则是保级奖金。合同中规定王宝山第一年的合同工资是每月3万元,第二年每月为4.5万元,目前王宝山的工资只发到今年9月份。所以违约金全部算下来为86万元,除此之外,比赛奖金则差了大半个赛季,保级奖也没有发放。除了这些之外,王宝山还在球员转会时为俱乐部垫付了15万元,这些金额的总和,就是深圳俱乐部所拖欠的薪水。

  王宝山告诉记者,他在和深圳俱乐部协商的时候,俱乐部提出“垫付的转会费”和“违约金”用打白条的方式解决,但前提是让王宝山写一份“双方合同终止,互不相欠”的协议,“我当时就拒绝了深圳俱乐部的要求,因为这明显是霸王条款。但是俱乐部的财务人员对我说,不签的话,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球队管理

  “尹小龙事件之后,7月21日,俱乐部向深圳体育局发了文,文上说中止谢峰的领队资格,并对他进行罚款,领队职务由王宝山兼任。但是这个处罚决定并没有在队里公布,谢峰也一直留在球队当中,我也是事后才知道深圳俱乐部曾经作出过这样的决定。既然深圳俱乐部已经认定责任在领队,也没有对我进行处罚,甚至让我兼任领队,为什么现在又开始指责我呢?至于尹小龙在辱骂裁判后,赞助商金威啤酒作出的罚款,那是赞助商对深圳俱乐部的所做所为发泄不满。”

  王宝山对深圳俱乐部说他管理不力、缺乏自律极为愤慨。“中指事件发生在3月份,事情发生后,我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诚恳地向球迷道歉,并给中国足协写了检查,俱乐部也对我进行了罚款。如今又被提了出来,明显是在炒作,这跟我的工作合同毫无关系。”

  至于陆博飞,王宝山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如果球员住在队里夜里偷偷跑出去,那是我的责任。可是我来到深圳俱乐部的时候,那些已经成家的队员就已经开始实行走训制度,我作为主教练根本无法管理8小时之外的事情。”

  外援纠纷

  丹尼尔的情况很特别,在今年联赛上半程结束时,深足就已经拖欠了丹尼尔合计4万美元和7万多人民币的奖金。可为什么在补齐奖金后丹尼尔会突然消失呢?王宝山告诉记者:“丹尼尔是个孤儿,是他的哥哥把他带大的,可是今年他的哥哥得了绝症急需用钱,作为家中惟一高收入的丹尼尔,多次向俱乐部追要薪水,都没有结果。因为追要薪水,丹尼尔从6月份就不参加训练了,俱乐部为了让丹尼尔继续参加比赛,俱乐部直到8月1日才支付了丹尼尔薪水,但同时给了丹尼尔一份解约合同,希望他能在与深足解约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由于他的哥哥已经去世,丹尼尔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合同终止后,立刻离开深圳也是情理之中。俱乐部之所以拖欠外援的工资,是因为俱乐部在赛季中期就已经感觉可以保级了,就不想再给外援钱了。丹尼尔走的时候正是球队急需用人之际,让教练组很被动。”

  追讨薪水

  “我9月份就已经向深圳足协要求欠薪仲裁了,可是最终毫无结果,我才到北京要求中国足协进行仲裁的。最近有很多报道说是因为教练员的房间被撬,我们才开始向俱乐部要钱的,其实并不是这样。这是深圳俱乐部在混淆视听。”王宝山最后说。

  “足球运动员的畸形收入使运动队伍出现了利益的严重失衡,极易导致竞技体育队伍的混乱局面。加佳俱乐部1998年全年总支出为1700万元,球员平均年收入为17万元,是江苏省其他项目运动员的12倍多,是江苏省世界冠军年收入的8倍多。教练员的年均收入为31万多元,是江苏省其他项目教练收入的23倍多。”

  ——1999年11月·江苏省体委主任孔庆鹏

  “凭什么我们投了钱就要挨骂?凭什么只有球员的正当利益应该得到保证?凭什么我们就只应该受到监督、质问、质疑?劳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谁来维护中国足球投资者的利益?”

  ——2005年·发明“球霸”一词的深圳俱乐部官员杨塞新

  “程鹏辉就知道给我们派发‘摇头丸’,一说到钱的事,全都是毛拉嗄少!”(“毛拉嗄少”,朝鲜语,意思是“不知道”)

  ——2006年3月·吉林延边队一球员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中国足协的文件,都规定不得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奖金。”

  ——2006年8月·上海球员卞军

  欠薪黑洞

  “别人开着奔驰、宝马去打高尔夫,而我喜欢开着宾利去踢足球,这其实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可能就是对体育项目的喜好不同罢了。”这是上海联城老板朱峻在2006赛季留给中国足球的一句名言。但现在看来,开宾利去踢球或看球,对于中国足球而言,还只是少数人的梦想。

  时值年根岁末,更多的中国足球从业者正陷入如何向老板开口要工钱的尴尬中。据报载,2006年出台了一系列限薪禁欠措施的中国足协仍然收到了不下10余份与欠薪有关的教练员球员投诉。

  欠薪案,抖出了中国足球资本的一个暗疮——俱乐部经营不善,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欲走还留,足球市场劳资关系混乱,足球从业者劳动合同存在“阴阳两面派”……中国足球的这块蛋糕冰淇淋正在流泪,它已经禁不起那些年薪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大腕”和“球霸”们的疯狂吞噬,中国足球的资金链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合力围剿下正在发生严重扭曲。

  合同的扭曲

  欠薪讨薪,令投资者灰心,令教练员闹心,令运动员寒心。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在中国足球这块土壤上驻足,越来越多的球员希望去欧洲俱乐部踢球,哪怕是当替补坐冷板凳也在所不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就是坐板凳也不白坐”,欧洲俱乐部的规范管理会让球员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只要是合同里有的,球员一定会得到。

  但在中国,越来越多的球中感叹,即使在球队打主力也未必能准时准点儿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薪水。更何况,中国俱乐部中早已不是秘密的“阴阳合同”更令一些球员无法掌控自己的“钱途”。

  2005年8月,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思诉上海国际俱乐部欠薪案时,惊奇地发现申思与国际俱乐部签订的是两份薪金额度差距巨大的“阴阳合同”。当时,多家媒体都披露了这样的细节——交由中国足协备案的“阳合同”中,规定申思的工资为每月12000元人民币;而签约后由俱乐部和申思各自保存的“阴合同”中,规定在2003年至2005年的三年中,申思的年收入为250万元人民币。

  在这两份合同中,申思的年薪相差17倍,差额多达230多万元!

  “阴阳合同”在国内俱乐部与球员签约时并不鲜见——面对中国足协的“限薪令”,多家俱乐部除与球员签订统一格式的意在糊弄足协的“工作合同”之外,还会签署一份见不得阳光的“地下合同”。正是“地下合同”的存在,让教练和球员在一旦遭遇俱乐部欠薪待遇时让自己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凸显,“地下合同”令中国足球从业者在规避风险方面常因无法可依而不得不“哑巴吃黄莲”。

  钱袋的扭曲

  金志扬曾经在央视“足球之夜”中说过一句话:“职业联赛开始第二年,这些穷光蛋一下变为百万富翁。”1994年职业化以来,中国足球水平未见质的突破,但已催生数不胜数的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另一方面,中国足球劳动力成本却十几年间居高不下,这是欠薪事件近几年终于大面积爆发的深层根源。

  2003年,中国足球运动员人均收入高达12万美元,相当于当年中国不足900美元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130倍。而同一年英国和德国足球运动员的人均收入则分别只是该国国民人均收入的28倍和14倍。

  而国家统计局2006年1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约为1312美元和407美元。而几经“限薪”打压之后的中国球员人均收入仍可达到8.5万美元,分别是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的65倍和209倍。

  中国球员收入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与国内人均收入比例严重失衡的现象,是导致中国足球资本危机加剧、资金链出现裂变并不断引发欠薪、讨薪等劳资恶性纠纷的祸根。

  2006年初,广州和深圳的劳动保障监察专家不约而同地为足球行业的欠薪行为进行性质认定——从查处情况看,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制造业和三无企业是欠薪的四大高发行业,而足球欠薪虽与建筑等行业有所不同,但因其殊性质和社会影响以及数额的巨大,因此也完全应该归到社会欠薪案件中的大案要案之列。”

  中超的扭曲

  2006年11月出版的《成功营销》杂志发表“赛事营销的盈利链条”一文,分析了中国足球资金链吃紧的原因与现状,“当今体育赛事的商业包装已经进入细节化运作时代,主办方在商业运作上越来越吃力是个普遍现象。因为举办赛事所需运作资金越来越多,因此举办方和赞助商都要求在细枝末节上打造盈利链条。例如,随着中超市场的运作和票房收入越来越低迷,足协在聘请奥运代表队洋教练的薪金问题上显得捉襟见肘,这就是资金链吃紧的表现。”

  一方面是资金链吃紧,欠薪讨薪现象突出,另一方面却有15支号称“中超”的超级俱乐部支撑着中国顶级联赛的舞台。翻阅中国足协关于中超准入制度的相关法规,人们会惊奇地发现一些自相矛盾的滑稽场面——一方面,15支中超俱乐部都符合中国足协要求的中超准入门槛:连续三年单年度盈利超过3000万,拥有本俱乐部的梯级后备球队;另一方面,盈利超过3000万的15家俱乐部中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俱乐部涉嫌对教练及球员有欠薪行为。

  人们的疑问自然而然:那3000万的盈利钞票莫不是纸糊的吧?人们的担忧合情合理:中超15支球队中,能迈进“盈利3000万”门槛的,除“电老虎”山东

鲁能之外,又有几家?

  日益增多的欠薪讨薪案例,揭开了中超联赛的一层可怕面纱——那些欠薪的俱乐部是怎么混入“盈利3000万”的“中超”队伍中来的?

  “欠薪”只是一层皮,剥开这层皮,人们就会发现“中超准入制”遗留下来的真实谎言。有业内人士指出,在2006赛季15家中超俱乐部中,真正符合“连续三年赢利3000万人民币以上”这一“中超准入标准”的,充其量不会超过四五家,而其它多达10家左右的俱乐部,毫不客气地说,都有“冒牌中超”的嫌疑。

  如果此说不是危言耸听,中超的前景就更值得担忧。欠薪,已经成为令人恐惧的行业危机,成为中超联赛运转和中国足球发展的新障碍点。

  2004年5月,谢晖在欠薪案中胜诉,重庆力帆向谢晖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违约金4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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