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单位国家体育局级别不够 中超公司注册遭工商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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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4:2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 周密报道 昨天,中超委员会在香河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召开成立筹备会议,其中最主要的议题是筹备组建中超公司。不过,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中超公司已经挂牌:“中超公司目前只是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批准而已,但是我们到工商总局注册时却没有成功,还有一堆麻烦事没有解决,因此还不算正式成立。” 足协一家独大新公司
在足协给各俱乐部下发的中超公司章程草案当中写明,中超公司的资本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而其中中国足协出资72万元占有36%的股份。包括厦门蓝狮和长春亚泰在内的16家中超俱乐部分别出资8万元占有4%的股份。 年末中超公司的分红,也将根据股份权益来进行具体计算。如果2005年赛季结束后有俱乐部退出或转让,或是厦门蓝狮和长春亚泰两个升班马有不符合中超标准的情况发生,足协将决定由自己来填补空缺的股金和股份比例。 谢亚龙白跑工商总局 为了中超公司,谢亚龙专门跑了一趟工商总局,不过批准要求被对方拒绝。被拒绝的具体原因是:首先是批准单位级别不够,因为中超公司必须能跨地区开展全国和海外的业务,按照《公司法》,这必须由国资委和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只是一个部门,级别自然不够。另外,在注册资金上,工商总局规定此类公司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目前中超公司的200万元注册资金显然达不到。 对此谢亚龙苦笑着表示:“我们联赛运营一次怎么也能超过5000万吧,但是我们不需要这样雄厚的资本,因为我们经营的不是资本,而是国家的‘稀缺资源’(实为垄断)。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资源来炒作圈钱,而没有必要在注册资金上炫耀什么。” 中超公司不拥有实体 而对于中超公司的名字在注册时也遇到了问题,中超公司全称是“中国超级联赛股份公司”,但开头是“中国”的这类公司在注册时候需要受到严格审查,而且需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而目前中超公司只是代理超级联赛的经营运作方面的业务,但并不拥有超级联赛本身这个实体,这些问题都在困扰着中超公司的注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