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磐田喜悦:俱乐部应自身寻求发展 不能太依靠足协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1:38 体坛周报
磐田喜悦:俱乐部应自身寻求发展不能太依靠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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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马德兴报道 在磐田喜悦俱乐部,千镇雄身兼营业部类似中国俱乐部的经营部兼广报部类似于中国的广告部部长,专门负责经营、开发工作。所以和记者聊得最多的就是经营方面,他以日本的经验告诉中国俱乐部:“俱乐部的经营更多地应该依靠自身寻求发展,不能太依靠足协。”

  磐田俱乐部是一家有限公司,总共有46家企业和公司出资。最大的股东是雅马哈公
司,第二大股东是静冈一家新闻集团。磐田市政府在俱乐部中也占有股份,而且还是第三大股东。“我们俱乐部在1994年正式成立之前是雅马哈队,我以前就是其中的队员,退役后成为雅马哈公司的一员。俱乐部成立后,我也脱离了与公司的关系,成为俱乐部的一员董事。所以经营开发我也面临很大的压力,因为我属于正式的‘永久转会’,干不好就会下岗失业。”千镇雄笑着对记者说。

  他向记者介绍,日本俱乐部的财政结算一般都在每年3月揭晓。今年3月,磐田俱乐部在去年一年的预结算已经全部揭晓,而且必须上报日本足协对外公开。磐田去年的总收入为40亿日元(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70万元),“在这些收入中,来自日本足协方面的分成费用很有限。日本足协分配给各俱乐部的费用基本差不多,只是根据电视转播场次的多少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会有所差异。电视转播场次多的俱乐部,在电视转播费方面会多分到一点;而日本足协开发生产的专利产品,所涉及相关俱乐部的产品销售得多,这家俱乐部从足协那里所分配到的也就多一些。”

  根据千镇雄提供的数据,磐田队去年从日本足协拿到的电视转播费为2亿日元,拿到的专利产品销售费用为1.5亿日元,在整个俱乐部总收入中只占不到9%。而要想赚钱或者不赔,更多地还是得靠俱乐部自身去挖掘。“不能指望足协为俱乐部的生存提供资金或者帮你赚钱。日本足球和

中国足球在很多方面比较相似,例如电视转播权统一由足协销售,联赛总冠名权也由足协负责,部分场地广告也由足协负责。但是,在俱乐部商务开发方面,我们也有自己的权益,将这些权益做到最大才是增加收入的根本途径。”这些权益指的就是
球衣
赞助费、场地广告费和门票销售等,前两项在磐田俱乐部的收入中占到约50%,这是中国俱乐部可望而不可及的。

  在会员入会费方面,磐田去年也有1亿日元的收入,而这在中国还是空白。千镇雄表示,“其实我们在会员开发方面也才刚开始。目前我们的会员总人数还不到3万人,一般每人每年的会费为4000日元,如果我们进一步扩大会员人数,我们在会员费方面收入还能够进一步增加。你们中国俱乐部同样可以这样做。”专利产品收入同样是中国俱乐部无法想象的,因为中国俱乐部在这方面的收入几乎为零。

  尽管收入不少,但磐田去年仍只能勉强做到收支平衡,千镇雄认为这已经很不错了。“这几年来俱乐部收支都是这样,即使有盈余也很少。开支中最大头的是球员和员工的工资,2004年这方面的支出占总收入的49%。2005年随着球员人数的增加,我预计将出现赤字,当然数字也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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