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反击让张曙光再度开口:占了便宜还向我们要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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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5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日前,辽足与三元乳业之间的官司进入二审阶段,法庭之外双方再度爆发口水战。 本月9日,三元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反击了张曙光所说的“霸王条款”。前天下午,这位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不是‘霸王条款’,可以将合同拿到网上让网民投票!”三元公司不满辽足“揭秘”
三元公司将辽足告上法庭,一审辽足败诉,需要向对方赔付202万元。对这个结果辽足显然不能接受,已提起上诉。不久前张曙光在媒体上披露“辽足与三元公司签订的合同部分内容属于‘霸王条款’”,此外,由于辽足与三元公司的合作发生在2003年,事隔两年多的时间重新提起,张曙光对于三元公司的企业文化和资金流动也表示出了质疑。 对于张曙光的“合同揭秘”,三元公司在9日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首次进行了反击,三元公司的负责人愤怒地认为,“按合同办事是天经地义,如果总是这样,今后谁还敢和你签合同呢?” 张曙光:占了便宜还反咬一口 提到这起官司,张曙光依然非常愤怒,“我想质问三元公司四点:第一,是否是‘霸王条款’不能由当事人说的算,辽足可以找法律部门鉴定;第二,三元公司在这起官司中到底是吃亏者还是占便宜者,我初步评估了一下,当初辽足因为冠名北京三元被迫从北京返回沈阳,当时媒体一直在炒作这件事,因媒体报道给三元带来的价值应该不少于3000万;第三,辽足从北京回沈阳,我们与三元签订终止协议时,三元公司是否迫于上市的压力有过这样的承诺:成立牛奶销售公司由辽足控股,给辽足一个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没吃亏反而在占了便宜的情况下还要打官司从辽足要钱,这样的企业在文化上我给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并且在官司的前因后果都明摆的情况下非要追究202万元,我个人觉得这个企业在资金流动上出现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