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2000万搞定深足?杨猛对天发誓:绝对假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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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1:12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自一周前传出实德老板徐明意欲“扩张版图”,将深圳健力宝队也收入“实德系”的消息以来,围绕徐明是不是已经和健力宝集团“暗渡陈仓”的议论便一直没有中断过。9月9日,广州的一家专业媒体刊登署名特约记者的文章,不仅确认了徐明的这一行动,而且还更进一步地明确透露:9月7日,杨猛就已经与徐明的全权代表“达成合同意向,徐明以2000万价格接盘健力宝队”。对于这一最新消息,杨猛9日上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的时候,明确表示:“我可以对天发誓,这是绝对的假新闻。”
按照这家专业媒体的报道,这宗谈判从9月6日开始,仅仅持续了两天便宣告完成,双方以2000万元的价格成交。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双方已经约定:“以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的时间为界,此前健力宝俱乐部的所有旧账包括拖欠球员的工资、奖金,接手方均不负责。”据此这篇文章作者得出的判断是:“而在杨猛向外界表明了对球员罢训的态度后,很可能健力宝球员关心的欠薪问题,会成为一桩无头公案。” 针对相关报道,杨猛从三个方面给予了反驳与否定:“首先,我既没有见过所谓的‘徐明全权代表’,甚至连徐明的电话都从来没有接到过。根本不曾接触,何来双方经过两天谈判已经达成合同意向的可能?其次,写这篇文章的记者如果刻意要制造一篇假新闻的话,那也应该学习一些起码的法律常识,不应该露出那么大的一个法律漏洞来。中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任何公司在转让的过程中,如果转让各方的约定出现与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相抵触的内容,那么这个约定便将被视为无效约定。俱乐部的一些旧帐,以及球员的工资、奖金,绝对不可能通过所谓的谁可以不负责任的约定就一推了之。另外,这篇文章说签约是在7号完成的,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这一天我在集团公司这边从早忙到晚,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考虑或者安排其它的事情,就更不用说谈判转让俱乐部这样的大事了。7号这天,上午我在开集团公司的预算会,下午在听8月份的销售回顾,哪里还有空闲的时间?!” 对于杨猛针对相关报道中关于转让约定的“法律漏洞”的说法,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志威先生也予以了证实:“在俱乐部转让过程中如果出现报道中这种转让双方约定对俱乐部旧帐及球员被拖欠工资、奖金接手方不负责任的约定,那么便确实是与基本的法理相悖的东西,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出现的可能性。而且,即便真的有这种约定,也将是法律所不可能支持的。其实,这个原因非常简单,所谓俱乐部的转让,实际上不过是俱乐部股东的变更而已,而球员的工资、奖金问题,是他们和俱乐部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是和哪一个老板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任何人只要接手了俱乐部,那么他作为俱乐部的新股东,便有义务履行俱乐部与球员以及其他员工之间的工作合同,不可能存在着所谓通过一纸协议,便让俱乐部的欠薪问题一下子就变成了一桩无头案的问题。” (许绍连) |